楚雄州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清廉云南”建设、州委“清廉楚雄”建设要求,通过四项措施,设置财政资金“保险箱”,切实管好党和人民的“钱袋子”。
强化风险防控,推动建设清廉机关。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重点岗位廉政提醒和“两个责任”专题约谈。抓实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针对干部存在的“十种不良作风”,制定财政干部“十个严禁”,让“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成为财政干部的工作作风,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发展。
加强内控建设,提升财政监管水平。在全省率先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纳入州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指导全州各级各部门全面推进内控建设。2024年选定内部控制重点单位10个、重点县市3个,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全州内部控制建设持续深入。不断完善“一体四翼”预算编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预算执行激励约束、考核通报和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进度挂钩机制,强化绩效管理结果运用。
规范财经秩序,坚决守牢风险底线。严格内控内审制度执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动财会监督与州委“大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强化政府采购、审计整改、“三公”经费等专项监督。有序推进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规范和加强地方财政管理,全州财经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加强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监督,抓实债务化解,坚决守牢债务风险底线。
紧盯重点任务,强力推进问题整改。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局党组结合政治监督蹲点调研、以案促改有关要求,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大起底、大排查”,进一步作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下半篇文章”。对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财政资金管理“清源行动”、政府违规举债、加强企业金融监管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5个方面成立工作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由相关分管领导兼任整改工作组组长,负责统筹推进、督促落实整改工作。通过强力推进重点工作整改,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提升财政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