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根据《楚雄州2013年春节慰问活动安排方案》要求,州委、州人民政府安排资金192.89万元,对州属企业困难职工、敬老院、重灾户、低保户及“五保户”、农村和企业困难老党员、在楚雄工作过的副厅级以上离退休干部、政法干警、部队官兵以及长期工作在艰苦岗位的职工进行春节慰问。
二是及时将省下达我州2013年优抚对象等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补助资金974.92万元下达各县市,对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按每人360元的标准发放,全州共25547人受到补助。
三是及时将省下达我州2013年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补助资金6443.06万元下达各县市,其中,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按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对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全州17866名农村低保对象、12060名农村五保对象和87619名城市低保对象共278347人受益。(楚雄州财政局 文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