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逐年上升。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290元,各级政府人均补助240元(中央财政补助156元,地方财政补助84元),个人缴费50元。全年全州共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6.14亿元,包括个人缴费1.05亿元、财政补助5.06亿元、利息收入0.03亿元,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已经100%到位,其中州本级2012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804.28万元,比2011年增加0.44万元。2012年全州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210.95万人,参合率96.48%,再创我州历史新高。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人均补助25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元、省级财政补助2.5元、州县财政各补助1.25元,全州全年累计安排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财政补助资金6753.2万元,其中州本级2012年财政预算安排补助337.6万元,切实保障了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活动的开展。
三是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2年,州财政累计下达各县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奖代补”资金4608.05万元,其中州本级2012年财政预算安排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81.6万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确保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四是城乡医疗救助措施扎实有效。2012年,州财政筹措资金6291.77万元,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3.8万人次;对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资助,为城乡困难群众19.1万人参加医疗保险提供保障。五是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发展。2012年,州级财政累计下达各县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补助609.6万元,加大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力度,支持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农村卫生项目,支持开展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
(楚雄州财政局 文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