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多举措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

日期:2019年10月15日 08:34     来源:    作者:    关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脱贫成效,大姚县多措并举,积极为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保驾护航。一是健全管理制度。依据新修订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大姚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大姚县融资资金管理办法》《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及要求,实行专户、专人、专账管理。整合资金及时安排到乡镇和县级具体项目实施部门,明确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跟踪问效,扶贫资金的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实现了从上到下政策的无缝对接;二是加快支出进度。下拨资金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资金指标分配下达到项目实施主体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及县级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下达批复并拨付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收到资金后及时拨付资金。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尽量减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末结余、结转。在报账管理方式上取消县级报账制,实现乡级报账制,减少资金审批环节,确保资金及时拨付;三是强化督查检查。财政部门与项目主管部门、纪检、监委、审计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重点解决扶贫资金报账不及时、往来款长期挂账、拨款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备、乡镇部门分工协作不当等问题,确保扶贫资金高效精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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