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四项措施强化冬春救助物资监管

日期:2022年11月30日 10:39     来源:    作者:陈 磊    关注:

一是建立受灾台账。严格落实《自然灾害灾情统计调查制度》,认真落实灾情会商、灾情评估机制,严把灾情统计核查关口,每次灾害发生后都以村委会(社区)为单位,建立到户《受灾情况统计台账》,乡镇把《受灾情况统计台账》作为灾情报送的重要支撑,同时也为精准救助提供真实可靠依据。实事求是统计受灾情况、规范建立受灾台账、精准实施灾害救助,做到灾情不漏报、救助不漏人。二是规范救助程序。坚持户报、村评、公示、乡审、县定的程序,县、乡、村三级审核把关,严格造册登记,张榜公布,做到程序合规、对象精准、标准明确、账目清楚,受灾、救助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始终做到“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救助资金发放做到专款专用、合法合规,准确把握资金用途,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强化各级对救助政策、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学习,准确掌握应急管理、灾情报送、灾害救助法定程序,切实提高业务人员技能。广泛宣传救助政策,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标语、短信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救助补贴资金发放政策宣传,以召开户长会、粘贴宣传标语、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向农户开展政策普及宣传活动,确保中央、省、州惠民惠农精神和政策原原本本传达给农户。加大救助资金公开公示工作力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都进行公示,提高群众对惠民惠农补贴政策的知晓率、透明度。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救助资金物资的监督管理,全面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灾情”“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群众一张卡”“全程监督一张网”的目标。救灾款物下达后,采取每周一调度,不定期跟踪检查,特别是救灾款物的发放是否开展民主评议、公示、及时、足额,管理是否规范,有无拖欠、挪用、挤占救灾款物等情况。联合应急部门派出检查组,随机选取4个县市8个乡镇12个村委会(社区)对救助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救灾救助资金物资规范使用,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资源环境科  陈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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