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四举措开展绩效自评 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

日期:2022年05月24日 09:17     来源:    作者:    关注:

   为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楚雄州财政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一是明确绩效自评范围。要求州级各预算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包括2021年州级预算安排的全部项目支出和州级预算安排部门的所有资金,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

  二是明确绩效自评要求。对照2021年度州级预算安排的所有资金及预算编制时设置的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开展绩效自评,并出具绩效自评报告。同时,各预算单位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相关自评表格(涉密项目及内容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明确自评主体责任。按“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各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自评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通过绩效自评,增强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

  四是明确自评结果应用。各预算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完成情况与2022年部门绩效公用经费挂钩,州财政局将根据绩效自评工作完成情况和上半年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完成情况,下达2022年度部门绩效公用经费,同时纳入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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