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楚雄州财政局发挥主动担当作为,多方筹措资金,“四到位”提升县级党校办学能力,推动办学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责任压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县级党校是项目的具体实施部门,要求各县(市)围绕当前县级党校办学条件差、运转难维持、人才难稳定、教研难开展等问题,做好项目前期谋划。经费保障到位。抢抓中央和省委对县级党校建设工作重视的机遇,组织各县(市)多方筹措资金,先行实施县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上争取“云南省县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奖补专项资金”。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向上争取省级补助县级党校建设专项资金4518万元并及时全额下达,其中:2022年向上争取云南省县级党校办学能力提升专项经费1000万元,涉及牟定、元谋两个县。资金管理到位。及时研究云南省县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指导和强化县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专项资金专款用于支持提升县级党校办学能力,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施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及校园环境改造等。绩效管理到位。贯彻落实全面绩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将项目绩效贯穿于项目申报、实施、运行全过程,确保县级党校办学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全过程与绩效目标紧密相连。同时,通过绩效监控和评价,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偏差,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确保县级党校办学能力提升项目达到预期效益。(行政部门管理科 张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