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疫情防控 做好专项债券相关工作

日期:2020年04月30日 10:45     来源:    作者:    关注: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强调要用好地方政府债券,习近平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要强化“六稳”举措,加大政策调节力度。政府专项债券作为积极的财政措施,为“六稳”工作提供重要保障,在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增动力中有积极作用。
    一、当前存在的问题。
    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我州专项债务限额内依法开好“前门”、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管理创新。但目前我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展面临巨大挑战。一是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与项目建设需要有差距。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15.8亿元,2019年32.64亿元,2020年第一批提前下达专项债券10个项目7亿元。规模上,这对融资平台举债以及购买服务融资、投资基金、政府PPP等还难以形成有效的替代。我州地方政府债券限于存量债务规模,额度还非常有限,难以满足地方巨大的融资需求。  二是专项债券平衡与项目实际收入水平不匹配。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时,所选用的收入模型均为理想情况下的收入,部分收入测算脱离实际标准,未来还本收益的实现无法预测。
    二、下步工作意见建议。

    (一)适度放宽专项债券范围,优化资金使用稳投资。一是继续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根据各级政府重大项目建设需要,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券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二是要灵活使用专项债券项目使用方式。按照厅字〔2019〕33号要求,要用好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专项债券与市场化融资组合开展项目资金筹集等政策,保障建项目后的融资需求,避免出现工程烂尾,有效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同时配合做好各项专项债券管理和配套措施的落实,继续加大向金融机构推介符合标准专项债券项目的力度,合理提高长期专项债券期限比例,完善专项债券本金偿还方式,积极采取本金分期偿还方式,既确保分期项目收益用于偿债,又平滑债券存续期内偿债压力。三是要选优项目保障重点在项目建设。申报专项债券安排顺序上,重点选择准备充分、已完成立项审批拆迁环评等各项手续和前期工作、具备施工条件的项目,同时兼顾当前和长远,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履行各项审批程序,把好专项债券项目立项审核关,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收益的项目,聚焦地方政府迟早要干的项目,以及补短板、强弱项的项目。
    (二)继续加强专项债券的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一是要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对于发行的专项债券,制定相对应的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继续加大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和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工作,确保债券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切实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的作用。二是压实偿债主体责任,及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进一步严格实施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对于到期的政府债券本息,通过积极争取再融资置换债券方式进行偿还,足额将到期债券利息纳入预算,并及时偿还到期利息,避免债券本息逾期风险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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