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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楚雄彝族自治州知识产权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综合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全州市场监督管理行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工作。
18.负责指导县(市、高新区)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19.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州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州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全州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聚焦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紧扣“一个大市场目标、两大强州战略、三种监管手段、四条安全底线”工作着力点,大力弘扬“实干为要、精益求精、争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在深化改革攻坚、大抓经营主体、激发创新动力、提升质量水平、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服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主动作为,取得好成效。2023年,我局所承担的5项大比拼国考、省考指标均实现了争先进位。质量工作考核排名全省第2,获A级等次,连续6年保持全省前4位。在全省2023年食品安全考核中,楚雄再获A级等次,连续7年蝉联A级等次。全州城乡居民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达87.96%,比2022年上升1.32个百分点,居全省第3位。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推进有序,居全省第2位,药品监测评价工作表现突出,被省药监局通报表扬。全州经营主体培育发展跑出“加速度”,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42户,比上年末提高33户,居全省第4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位列优秀等次。12315效能评价评估工作居全省第2名,获优秀等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连续14年被州政府考核为优秀等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获国家四部委表扬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大姚县金碧镇市场监管所获评全国首批“五星级市场监管所”。
1.坚持扩增量、提质量,经营主体培育再创新高。2023年,全州实有经营主体34.32万户,同比增长30.2%,创近5年新高。净增经营主体7.9万户,同比增长76.6%,完成省下达年度净增目标2.89万户的273.4%,完成州确定年度奋斗目标5.27万户的149.9%。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42户,比上年末提高33户;千人拥有企业34.6户,稳居全省第二位。企业占经营主体总量的24.4%,比上年的21.7%提高2.7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占比由2022年底的76.2%降至75.6%,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结构明显提升改善。
2.坚持强基础,促提升,“两个战略”持续深化。深化质量强州建设,质量基础更加坚实。认真开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提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3.5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制造业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质量连续3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活力加速释放。向上争取知识产权项目经费600万元推动全州中小微企业实施专利转化运营等工作。两件发明专利分别获云南省专利二等奖、三等奖称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金额达1290万元,实现零的突破。成立商标品牌指导站,帮助178个彝绣主体成功注册商标50件,专利授权20件。
3.坚持严整治、护民安,监管执法有力有效。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不断强化。全年查办案件2401件,同比增长34.89%,被市场监管总局挂牌督办案件1件,实现零的突破。销毁货值10万余元的假劣物资9.15吨。
4.坚持除隐患,强监管,牢牢守住安全底线。2023年,全州未发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牢牢守住了四个安全底线。食品安全监管全链条发力。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食品10184批次,合格率96.62%,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100%。深入推进“食安心”专项行动和制止餐饮浪费,抓实食物中毒防控和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药品安全监管稳步推进。全年共检查药械化各类经营户7008家次,监督抽验560批,全州“四项监测”5631例,查办药械化案件701件。持续推进彝药标准体系建设,开展4个彝药材品种质量标准研究。特种设备监管持续巩固。全面推行特种设备“4+”监管模式,责任链条全方位压实,特种设备闭环管理更加有力有效。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违法案件查办,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产品质量监管提质增效。开展了678批次重要工业产品、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燃气具、烟花爆竹、农资产品等民生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守护了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人事科、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稽查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广告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产品安全抽检监测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科、知识产权保护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1人。其中:行政编制1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7人(离休0人,退休87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决算报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故两张报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073.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3.5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00.82万元,增长10.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0.82万元,增长10.9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专利转化专项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07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1.06万元,占总支出的83.98%;项目支出652.44万元,占总支出的16.0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00.82万元,增长10.9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1.78万元,增长2.76%;项目支出增加309.04万元,增长89.9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本年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三是项目支出中,本年增加专利转化专项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21.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19.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1.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2.4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支出金额(万元) |
支出占比(%) |
务注 |
1 |
2023年州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专项经费 |
34.43 |
5.28 |
|
2 |
2023年州级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经费 |
79.76 |
12.22 |
|
3 |
2023年州级市场监管专项工作经费 |
82.26 |
12.61 |
|
4 |
2023年州级中青年人才引进项目经费 |
2.44 |
0.37 |
|
5 |
2023年州属单位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 |
0.60 |
0.09 |
|
6 |
2023年州级内部控制示范创建补助经费 |
3.00 |
0.46 |
|
7 |
2023年彝医药标准建设项目经费 |
50.00 |
7.66 |
|
8 |
2023年乡村振兴培育市场主体人才培训经费 |
32.40 |
4.97 |
|
9 |
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项目经费 |
40.94 |
6.27 |
|
10 |
2023年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转移支付项目经费 |
15.00 |
2.31 |
|
11 |
2023年专利转化运营专项计划经费 |
174.00 |
26.67 |
|
12 |
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服务项目 |
2.69 |
0.41 |
|
13 |
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
134.92 |
20.68 |
|
合 计 |
652.44 |
100.00 |
2023年我单位主要开展以下专项工作:
1.市场综合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倍增、
2.食品安全监管:国家级、省级食品、州级食品安全抽检,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食品抽检业务培训,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演练,食品安全状况分析,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物中毒防控宣传、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3.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燃气热水器、灶、管、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太阳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橡胶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新型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塑料制品等产品风险监测,天然橡胶风险监测,物流产品风险监测,危险化学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食品相关产品抽检监测),有机认证产品监督抽查,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缺陷消费品召回及产品伤害监测;
4.市场秩序监管:公平竞争审查,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价格收费监管,反垄断普法宣传,消费维权;
5.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应急演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培训,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试,电梯安全宣传等;
6.计量监督管理:计量监督抽查,燃气类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7.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检验检测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等;
8.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运用、强化知识产权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3.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00.82万元,增长10.91%,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专利转化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6.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0%。主要用于市场监管事务2832.10万元,知识产权事务174.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38.07万元、就业补助2.37万元、抚恤费49.4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0.77万元,中医药专项支出50.0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3.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220.9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决算为1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万元,决算为10.0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66%,完成年初预算的48.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3.0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34%,完成年初预算的76.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万元,决算为1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精简和压缩了“三公”经费。具体为: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2万元;三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3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33万元,增长2.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6万元,增长17.6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疫情放开后,国家局和省局加大督查力度,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检查、价格收费检查、行政执法检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调研、认证认可、计量、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内各县局工作汇报22批次,175人;上级督查工作27批次、216人;省内地州间交流学习6批次,54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27万元,比上年增加12.73万元,增长4.41%,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增加。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56.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6万元,固定资产247.7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5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42万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1项,账面原值79.4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5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27)。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绩效自评:指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8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