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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1-1021001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州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文日期: 2018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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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雄州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6年12月31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汇总楚雄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楚雄州财政局门户网站“楚雄州财政局政务信息网”(http: //www. cxzcz. gov. 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楚雄州财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25号
    邮编:675000
    电话:0878-3122637
    传真:0878-3122938
    电子邮箱:cxczxxk@l63. com
  一、概述
  2016年,楚雄州财政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立足财政管理服务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着力打造服务型“阳光”财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坚持“公开、透明、为民、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组织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阳光”意识。为更好地畅通渠道,提供强有力保障,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一是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工作;二是充分认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预决算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工作来抓。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州成立了由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工信委、州政府新闻办领导为成员的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楚雄州财政局相应地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预算科,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州级各部门和县(市)财政局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公开的财政预算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形成了层级分明、职能明确的组织领导机构;三是出台了《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成立楚雄州财政局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局财政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规范了财政新闻宣传组织机构、财政新闻宣传报道内容、财政新闻宣传主要形式和财政新闻宣传工作程序,并将财政新闻宣传报道列入局年度目标考核。
  (二)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要求。一是严格按照《楚雄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楚雄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及《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96128政务信息查询电话接听答复、历年“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上线工作。二是根据《条例》规定和州人民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及时出台了《楚雄州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和《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加强内外网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认真做好《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更新工作,重点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梳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公开,主动公开财政信息,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三是建立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我州在认真贯彻实施《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14〕194号)的同时,制定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3〕81号)、《楚雄州县(市)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参考规程》(楚财预〔2013〕66号)、《楚雄州州本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楚财预〔2013〕67号)和《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州本级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楚财预〔2015〕19号)。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时限、形式和申请公开等原则,细化了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预算公开信息的收集、管理、发布、反馈程序,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财政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三)加强队伍建设,拓宽宣传渠道。一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为工作人员提供了必要的工作场所,完善办公条件。同时,建立信息员联络制度,对各成员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科长(主任)负责制,明确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对本部门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收集和保密审查,确保工作落实、责任到位。为提高信息员业务水平,我们采取集中授课、定期培训、交流座谈等形式,加强了对信息联络员的培训。二是拓宽信息公开宣传渠道。我局以“楚雄州财政局政务信息”门户网站和“楚雄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信息专页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及时将财政法规政策、业务工作和办事指南等各类政务信息进行发布,做到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同时,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示栏、电子屏、网站、报刊、印发资料、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事务,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大营造主动公开的氛围,强调预算编制的阳光透明,我州财政近年来编制出版了“阳光财政公民读本”,并以发放“阳光财政公民读本”为契机,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工作支持,为做好阳光财政、透明财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规范权力运行,让群众放心满意。财政权力家底的清晰和权力事项运行的规范化、标准化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的重要前提。去年以来,楚雄州财政局在2008年组织开展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对各科室各岗位所行使的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审核,掌握行使权力种类,充实权力目录,紧紧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健全防范措施、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对权力运行情况的考核评估、责任追究工作,权力行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更加科学合理。通过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明确了深化财政政务公开特别是全面推行办事公开的工作目标、着力范围、运行依据和重点环节,提高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对增强公众的监督效果、限制财政的自由裁量权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制度。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检查制度,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措施,对发布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科(室),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按规定完成任务,有效规范和推动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了《楚雄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设立审查机构,明确审查职责,由专人负责审查工作的实施,责任到人。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序结合起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网站发布登记制度;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 “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防止在信息公开中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系统业务绩效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政务公开督查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察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对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实事求是地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
      1、2016年以来,我局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为目标,通过财政信息网上信息发布、阳光财政绘本编订发放等方式,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各项惠民利民政策,三公经费公开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总体上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2、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方面:2016年以来,我局没有涉及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其中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做好我州预决算和我局“三公”经费信息公开。2016年先后公开了2015年楚雄州州本级部门决算公开网站汇总 、楚雄州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楚雄州财政总决算表、2015年楚雄州本级财政总决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楚雄州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网站汇总 、2016年楚雄州财会人员教育培训中心预算公开情况、2016年楚雄州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楚雄州财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其次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编制并公布我局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办事流程、审批时限、收费情况等内容。加强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信息公开,动态管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新设、取消、调整或者变更的,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办理信息公开,修订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公开审批事项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目前我局共公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0项,全部按要求在楚雄州行政审批服务网站大厅公布、运行。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途径和载体是通过楚雄州财政局政务信息网(http://www.cxzcz.gov.cn)、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cxz.gov.cn)。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设置、领导分工、政务公开、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党建工作、新闻资讯、本局动态、会计行业管理、政府采购、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非税工作动态及服务指南等信息内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局通过“楚雄州财政局政务信息网”更新信息772条,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后台答复群众咨询2条,发布重点工作通报事项71条,领导接访公示24条;我局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和电话答复提问及咨询325人(次);编印《财政信息》共21期320条。以上公开信息主要涉及楚雄州地方财政预算年度执行情况及预算草案、“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财政资金管理法规,会计从业资格及会计人才培养管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项目申报审核、非税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867条(云南政府采购网公告类)。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我局暂时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从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没有收到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等情况。收到行政复议案件一件,并办理完毕。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如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要进一步提升,在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条例》,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将网站栏目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使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我州财政工作最新动态;四是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增加信息量。

 

                          楚雄州财政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



附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州财政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