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财政局强化政务公开实施“阳光财政”

日期:2023年12月15日 09:51     来源:    作者:    关注:

武定县财政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机制,拓展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提高“阳光财政”规范化和透明度,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以及需求。
    强化组织领导定责任。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局党组适时调整充实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职能股室为工作成员,组织协调各职能股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事项,制定《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武定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武定县财政局不得公开政务信息清单》,明确财政主要职能职责、财政收支、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重大工程及项目情况以及财政政策制度按要求规范公开。
    强化预算决算“双公开”。年度财政预算和财政决算是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重点,及时将全县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和地方财政决算在县人民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公开率达到100%。通过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保障社会公众对财政预决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财政预收支透明度,推进财政依法理财、民主理财。
    抓实预算执行“亮家底”。日常工作中认真开展财政专项工作公开。主要对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按季进行公开,对政府性债务限额按需进行公开,对财政专项资金、直达资金、涉农补贴资金按要求适时进行公开;对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信息、审计反馈意见整改、行政执法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还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举借债务、绩效管理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突出重点专项“惠民生”。认真做好各项惠民惠农补贴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政策解读。将财政惠民补贴兑付情况及时精准公开公示,包括城乡低保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共42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补助资金纳入公开范围,全年公开公示123条资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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