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财政“三聚焦”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助力乡村振兴

日期:2024年04月03日 09:58     来源:    作者:    关注:

近年来,楚雄州围绕制度建设、绩效管理、问题整改等方面在全省范围内创新性提出了五项机制九条措施,持续提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水平,实现乡村振兴实绩考评连续3年全省第一。
    聚焦问题抓机制。围绕资金管理中易发、频发、多发问题,解决漏点、堵点、难点问题,解决机制不畅、任务不清、效果不好的问题,建立工作会议、绩效评价、通报约谈、资金奖补、跟踪督导等五项机制,切实将关口前移。同时,建立单个项目400万元以上衔接资金“季通报”制度,实时掌握项目动态;对500万元以下违规项目由县市60天内限期完成整改;未整改500万元以上项目由州级收回重新安排,通过州级通报有关情况并扣减违规县市资金,确保项目谋划早、计划批复早、项目开工早、资金拨付快。
    聚焦目标抓过程。严格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要求,紧盯关键环节,把准项目入库关,未入项目库、不按时完善项目实施内容或项目资料手续不全不齐的、无项目绩效表、绩效设置不合理、不规范项目等当年不得安排资金,持续推动责任单位规范使用资金、高效实施项目。紧盯衔接资金序时支出进度要求,依托财政直达系统监测数据,定期分析研判衔接资金支出形势。在关键窗口期,对支出进度等重要指标实行“日调度”,对支出慢的部门和县市“点对点”督促,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指标进度达标。
    聚焦结果抓整改。坚持“事前管理、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原则,持续完善“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管理机制,采取“全程跟踪、随时抽查、定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随时抽查绩效管理情况,动态监控衔接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实现全流程跟踪、全方位监督。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压紧压实违规问题整改责任,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措施上全面整改,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奖补资金作用,注重形式与内容并重,州级按照年度可支配资金额度,统筹安排20%资金对县市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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