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7日,云南省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现场会在楚雄彝族自治州首府楚雄市召开,近百名来自全省16个地州市的财政、环保、水务、发改部门分管领导和长江流域涉及的7个地州市的财政、环保、水务、发改部门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参加会议。与会者参观了楚雄州县域考核断面自动监测站,全面听取了楚雄州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运行机制介绍。财政部资源环境司在云南省昭通市挂职的赵长胜副司长参加会议。
楚雄州辖9县1市,有8县1市涉及长江流域,4条河流列入长江流域省考核范围。近年来,楚雄州按照中央和省关于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补偿奖励政策的工作部署要求,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出台了《楚雄州金沙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财政、环保、水务等部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9个县市签订县市间补偿协议,明确了县市之间补偿出资额、补偿方式、补偿标准,12个县与县之间和1个州统测断面监测点位置和监测方式、监测方案、考核方案已确定,县市政府主体责任已落实,财政、环保、水务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已建立,县市流域保护修复项目全面规划并有序实施,州内补偿机制全面启动。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同推进
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把建立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机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1133”发展战略、打造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的重要抓手。成立由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任组长的楚雄州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补偿奖励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财政局,由财政、发改、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工作推进。各县市也参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各县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水务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县市协调推进机制。
二、专业谋划,精准细致,注重落实
(一)发挥专家智囊作用,专业精准谋划方案。聘请参与省政府与贵州、四川签订赤水河跨省流域补偿协议的具有实际操作经验的省环科院作为咨询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制定工作大纲、收集数据资料、开展补偿通用性测试试点和实地调研协商等工作。
(二)开展实地调研协商,坚持“三结合”确定方案。组成2个调研组赴9县市开展实地调研和补偿协商,充分征求县市和相关部门意见,按照“室内规划与现场踏勘结合,专家意见与部门县市意见结合,统一意见与统筹决策结合”三结合的原则,确定同时考核水质年均值及月均值的方式作为最终方案。
(三)抓投入,确保方案落实。抓监测站点建设,州级财政投入200万元建成龙川江小天城自动监测站,州县财政配套西观桥国控断面60万元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开展实时自动监测。2019年州财政安排经费120万元,建设龙川江干流上的两个监测站,建成后龙川江干流的县域断面监测实现全自动。抓监测经费保障,2019年安排水质监测工作经费50万元,由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人工监测,确保考核落地落实。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一)因地制宜设置考核监测断面点位。在监测点建设和监测方式上,遵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能用尽用原则”“突出重点兼顾公平原则”“先干流后支流原则”“自动监测与人工监测结合原则”等“四个原则”。在可分清主要污染责任、避免短距离内重复投资建设的基础上,全州九县市确定生态补偿考核点位13个。其中,沿用国控省控断面监测点7个,今年安排资金在龙川江干流上建设2个监测点,其他河流暂采取“第三方人工监测方式”。
(二)科学合理确定补偿水质考核目标。以“国控、省控”断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考核标准为原则,对小天城、西观桥等重要程度高、影响面大的断面,坚持“目标倒逼”原则,维持较为严格的年度、月度水质考核指标;对蜻蛉河、普登河等现状水质情况较好、重要程度稍低的断面,采取“现状提升”原则制定考核目标,用前三年指标平均值考核,逐年滚动提升。考核按年到月。
(三)严格执行补偿协议共同出资标准。按照原则上不低于两县上年省级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金额之和的50%、不高于两县上年省级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金额之和的70%,流域上下游各县市出资设立县本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018年全州9县市共同出资9150万元,2019年、2020年各县市按照上年获得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额度确定出资金额。
(四)实行“双向补偿”考核清算。上下游县市根据设置的断面水质考核目标,细化水质年度达标和月度达标考核要求。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考核目标值,上游县全部扣减补偿资金(包括上级奖励资金和县本级筹措资金)支付给下游县市;断面水质年度达到考核目标值,月度水质未达到月度考核目标值,上游县市按月扣减补偿资金支付给下游县市;断面水质达到年度和月度考核目标值,上下游互不补偿;断面水质优于设定的年度和月度考核目标值,上游县市保留本地区出资生态补偿金的同时获得下游县市的部分或者全部补偿资金。
(五)实施州级财政统筹,突出重点断面和特殊断面的考核奖惩。一是以不达标国控、省控断面为整治重点,对不能作为县域间横向补偿考核的国控、省控断面实行州级层面财政统筹。2019年起,州级财政统筹10%上级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西观桥断面等纵向考核奖补。二是调整特殊断面点位设置和考核办法,增加州内考核河流。在省四部门文件明确考核我州四条河流的基础上,结合元谋县、武定县实际情况,将勐果河纳入州内考核。分别选择元谋县并入金沙江干流的龙川江黄瓜园江边断面和武定县流入金沙江干流的勐果河高桥水文站断面对两县进行州级统筹考核。
四、统筹调度,加大投入,全域治理
(一)州级统筹调度抓重点。以不达标国控、省控断面为整治重点,围绕龙川江、蜻蛉河、普登河等3条州内河流抓治理,全面推进金沙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围绕国控西观桥断面、省控小天城断面,编制了《云南省楚雄州龙川江上游流域治理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印发了《楚雄州2019年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工作方案》,确定强化控源截污、强化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等10项重点工作任务。从2019年1月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议,通报奖补机制建设和水污染整治推进情况。对2019年1-5月不达标水体滞后县南华、禄丰、元谋3个县人民政府进行约谈。
(二)财政引导抓投入。用好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州级财政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加大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投入力度;加强生态建设项目筹划,争取资金上级支持;建立健全生态环保投融资机制,积极推广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入。
(三)县市主责抓治理。各县市认真履行生态保护修复的主体责任,统筹使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加大投入,积极谋划和启动实施一批县域流域水质达标项目。楚雄市投资1.76亿元,实施了龙川江干流哨湾、鱼坝生态湿地恢复工程项目;总投资7.87亿元的楚雄市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预计9月落地开工。南华县投资5859万元实施了龙川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规划实施龙川江沿岸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龙川江流域南华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南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项目。禄丰县积极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北甸河流域水环境统合整治项目已完成河道改造,勤丰工业聚集区污水综合收集处理项目和东河、西河、北甸河整治项目正加紧推进。
通过横向机制的建立,推动了境内重要河流的全域治理,2018年境内长江流域4个国控河流监测断面(西观桥、毛板桥、江边、大湾子),12个省级河流监测断面,除楚雄市西观桥国控断面水质未达国家考核要求V类水质外,其余断面均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水质达标率96%、水质优良率达到88%。2019年1-5月,西观桥断面水质呈现向好趋势,断面水质综合评价为V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