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始终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坚持把体育融入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支持体育基础设施改善,保障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活动开展。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财政部门围绕全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规划,坚持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将体育事业经费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2018年,全州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体育支出859万元(不含体彩公益金);二是全力支持改善体育设施。按照上级政策支持方向,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改善全州体育基础设施。2018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816.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60万元,省级资金856.3万元。并结合60年周庆,筹集资金2,000.75万元,全面提升州级体育场馆基础设施条件;三是提高体育设施开放利用率。全州公共体育场馆及其设施设备按照国家、省、州的有关规定,全部免费、低收费向市民开放。2018年,累计争取免费开放资金283.8万元,保障大型体育场馆零星修缮和正常运转维护,为市民提供便捷安全的健身条件,让广大群众有健身场地;四是支持基层改善体育设施。在编制预算中,结合全州体育事业发展状况,统筹安排落实州级体彩公益金。2018年,累计安排州级体彩公益金2,317.28万元。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大众,按照对基层体育不少于70%的比例下达基层,重点用于购置基层路径、体育设施器材经费、乡镇体育设施建设经费、支持基层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经费、村级体育活动场地建设经费、足球体操项目开展活动经费、节假日活动经费、七彩云南格兰芬多国际自行车节、“全民健身日”和校园足球联赛有序开展。积极推广少数民族健身操(舞)、打陀螺、磨秋、射弩、彝族式摔跤、秋千、穿花衣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将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五是支持竞技体育开展。结合全国全省体育竞技安排,统筹资金支持参加省运动会和每年举行的各项目省年度锦标赛、省后备力量比赛。同时,在规范考核奖励政策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对在体育事业中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的规定,按照《楚雄州参加云南省运动会及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奖励办法》对运动员和教练员兑现参赛获奖奖励资金,2018年,下达此项资金7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