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党委、政府对健康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和《楚雄州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近日,州财政局下达各县市2019年健康扶贫专项补助资金6,60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5,164万元、省级补助1,182万元、州级补助263万元。资金由各县市统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员参保缴费补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等。资金的及时下达,为各县市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和个人年度累计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