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为了确保2018年底完成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降至2%以内,2018年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降至8%以内,2018年其他涉农资金结转结余率达到20%以内的奋斗目标,近日,州财政局李林波局长对未达到支出目标的县市财政局局长进行了约谈,确保资金不滞留,不拖欠,最大程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分管领导按日进行电话询问结转结余原因、存在困难,探讨处理方法。2018年底,实现了楚雄州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无结转结余,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率5.06%,2018年其他涉农资金结余结转率18.04%,圆满完成了省级要求的目标和巡查问题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