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财政局完成州级公车定点维修招标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州级公务用车的维修管理,节约财政资金,保证维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楚雄州财政局于近日经公开招标,确定州级公车定点维修企业。
此次招标,委托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科代理,按公开招标的方式,从楚雄市辖区小汽车维修企业中,对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进行公开招标。经专家对维修设施、从业人员及技术资格、财务状况、信誉等方面进行评审后,从17家参加投标的维修企业中确定12家维修企业作为2019年至2021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
通过公开招标,各中标企业对维修材料费、材料管理费、工时费对政府采购的优惠率作出了承诺。在规范公车维修管理,提高了公务用车维修质量,降低了车辆维修费用,节约了财政资金的同时确保了公务用车的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