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出台的关于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站(站)免费开放的相关规定,我州自2011年开始对州图书馆、州文化馆,10县(市)20个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及10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相继对外免费开放。免费开放专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省按8:2比例全额补助,按照州图书馆、州文化馆各50万,10县(市)级图书馆、文化馆每馆20万,103个乡镇综合文化馆每站各5万的标准补助。截至2012年10月,我州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30万元,用于支持公共图书馆和文化站(站)免费开放,极大方便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楚雄州财政局教科文科 倪红 任晓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