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3月开始,我州联合州水务局对南华县、双柏县、禄丰县、大姚县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稽查。稽查组深入各用水企业,对水资源费收缴台账与财务收入入账情况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扩大范围、降低标准等乱收费行为;是否将应由本单位征收的水资源费擅自委托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收取;执收单位是否存在应收未收情况;是否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的征管模式、将水资源费收入及时足额按比例划缴;是否存在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水资源费收入;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征收或减、免、缓征水资源费情况;水资源费征收台账建立情况及征收工作痕迹管理情况等进行认真核查。目前,该专项稽查的第一阶段工作已基本结束,此项工作的开展,将对我州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
(楚雄州财政局征管科王勇吴文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