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2017年获得中央财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844.79万元,比2016年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273万元增加1,571.79万元,增长123%,创中央财政对楚雄州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历史新高。获得奖励的县市分别是楚雄市、牟定县、姚安县和禄丰县。
为进一步调动县市抓好粮食、粮油生产的积极性,缓解产粮(油)大县财政困难,切实保障国家粮油安全,中央财政每年对筛选入围的获奖县给予资金奖励,奖励入围条件为近年的粮油平均产量,测算数据以《统计年鉴》为依据。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