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及早谋划全州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省以下支出部分)的通知》,我州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一般公路(支持农村公路部分)14.08亿元。
按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应列下级财政预算的车购税资金,一律通过库款调度方式由上级财政国库拨付到下级财政国库。纳入整合范围的试点县在使用本年度下达的中央车购税资金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支持农村公路部分)时,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等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