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5〕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州实际,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各县市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网上年度备案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的年度备案审核工作,确保所属辖区内2024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分支机构务必于2025年4月30日前进行年度备案,并根据实际情况按时按质完成网上年度备案审核、备案材料补充更正、责令限期整改和依法撤销代理记账资格等相关工作。同时,各县市要及时提醒和督促备案单位不得在系统上传、处理、传输标注密级的文件资料。
二、加强监管,持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
各县市财政局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财政部《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财会〔2023〕26号)以及云南省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用好监管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动代理记账行业治理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2025年将继续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和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抽查工作通知和整治工作通知另行下发),各县市要认真落实《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号)有关规定,聚焦代理记账业务的主要工作流程与质量要求,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推动行业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同时,通过组织开展年度备案、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全面摸清底数、精准掌握情况,为下步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打好基础。
三、加强对本地区代理记账管理工作的总结与分析
各县市财政局要根据2024年开展代理记账管理工作以及代理记账机构备案的情况,加强对行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和数据分析,真实、准确填报《2024年县(市)代理记账机构统计表》(附件1)和《2024年县市代理记账机构详情统计表》(附件2),形成本县市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本县市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情况、行业发展趋势特点、改革举措、工作成效、行业发展现存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并于2025年5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盖章后报送州财政局会计科,可编辑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cxzczjkjk@126.com。
附件:1.2024年县市代理记账机构统计表
2.2024年县市代理记账机构详情统计表
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5〕11号)
2025年4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宋佳平0878-3122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