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财政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5年05月07日 14:44     来源:    作者:    关注: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楚雄州财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财政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行为。

(二)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

(三)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四)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

(五)其他违规执法问题。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一)电子邮箱举报。将问题线索发送至电子邮箱cxzczjfzk@163.com

(二)电话投诉举报。0878-3131550。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三)来信举报。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楚雄州财政局法制税政科,地址为楚雄市鹿城北路25号,邮政编码:675000。

四、有关事项

(一)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三)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感谢社会各界对财政领域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楚雄州财政局

2025年5月6日


下一条: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