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按照《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云财综〔2019〕55号)等规定,现就下达2020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分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你县(市)2020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符合彩票专项公益金使用范围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96099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3转移性支出”(具体项目,资金详见附件)。
二、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县(市)财政部门不能将该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涉及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切实提高彩票专项公益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做好项目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将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送州财政局。州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于弄虚作假,采取虚报、多报等方式骗取专项资金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四、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应做好宣传公告工作。彩票专项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者社会公益活动,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云南省彩票专项公益金资助”专用标识。
附件:1.2020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分配表
2.2020年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资助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楚雄州财政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