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云财综〔2020〕23号),现就2020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金分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彩票专项公益金管理办法》(云财综〔2019〕55号)文件规定,现下达你们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 万元,专项用于乡村学校少年宫新建项目和项目运转补助。该项资金安排使用时,应根据使用方向相应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96099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列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具体项目,资金详见附件)。
二、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收到资金后,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安排支出,不能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涉及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县(市)不能将该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
三、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加强彩票专项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监控,切实提高彩票专项公益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做好项目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将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分别报送州财政局以及州文明办等部门。州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于弄虚作假,采取虚报、多报等方式骗取专项资金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五、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应做好宣传公告工作。彩票专项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者社会公益活动,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云南省彩票专项公益金资助”专用标识。
附件:1.云南省省级乡村学校少年宫2020年度运转补助资金分配表 (总表不发县市)
2.2020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新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汇总表(总表不发县市)
3.2020年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资助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楚雄州财政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