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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3-0920048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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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单行条例草案、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州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七)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十一)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受理旅游者投诉和行政复议,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三)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文艺精品创作取得新成果。围绕迎接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这一主线,持续抓好主题性文艺创作、演出演播、展示展览等工作。扎实推进全州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全省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楚雄现场推进会上作交流,全省推广。积极推进与国家级文艺院团合作全力打造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品舞剧,入选云南省文艺精品重点项目。服饰歌舞《美美与共》成为全国唯一入选央视元宵音乐晚会的地方节目。党史英雄人物写实动漫—《赤子星光》荣获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三等奖、云南省委组织部党员教育视频片观摩交流活动特别奖。中国民族歌剧《古微鲁》正在修改提升。双柏彝族老虎笙传承演艺有限公司在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中获1个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12名演员入围第十四届全省青年演员比赛决赛,为历届进入决赛最多的一次。遴选6个节目积极备战云南省第三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5个节目入选第九届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并获得好成绩。完成楚雄文化旅游主题IP歌曲征集及MV制作。

2.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有新提升。州委高规格召开全州文化发展大会,州委主要领导亲自出席会议并讲话。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扶持奖励政策措施。楚雄州(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通过新一轮复核验收,被评定为良好成绩。其中,我州因“复核成绩排名较创建验收时有较大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力度较大,整体进步明显”,被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通报表扬。制定印发实施《楚雄州“十四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关于推动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年共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964.56万元,1—11月,全州共完成改建县级馆2个、乡镇文化站10个、村级文化活动室34个、打造夜间文化示范点7个、最美公共文化空间示范点6个,组织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789场次、“送戏下乡”惠民演出1145场次。启动第七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州级“三馆一中心”、滇中大学城“两馆一院”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投资200余万元建成运营楚雄州文化旅游大数据中心。6个案例分别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最美公共文化空间、乡村振兴等典型案例。彝人古镇被确定为云南省“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示范点。楚雄州图书馆被确定为全省“少数民族古籍文献保护研究服务示范中心”。33个作品进入第五届群众文化活动彩云奖决赛,获“优秀组织奖”。

3.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得到新加强。元谋人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获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省州领导重要批示。州委专门成立由书记、州长担任双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高位推进文化遗产和元谋人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楚雄州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楚雄州“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正按程序报审。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3个项目中央补助6000万元建设资金已下达到位已全部实现开工。积极争取省级674万元、州级安排70万元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抢救性维修。争取553万元资金对州博物馆等3个博物馆实施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中共楚雄历史展》获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全州新增21项省级非遗项目。启动以彝族创世史诗—《查姆》为重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工作,同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积极推进省、州非遗代表性项目和国家级、市(县)级非遗代表传承人申报。联合3部门制定出台《楚雄州非遗工坊认定和管理办法》并认定首批26家州级非遗工坊。组织开展楚雄州2022 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暨“红火楚雄·非遗购物节”系列活动。彝族火把节、彝族左脚舞等5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动漫制作工作加快推进。

4.文旅产业转型发展迈出新步伐。推动成立了由州委书记、州长担任双组长的楚雄州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暨“四大走廊”建设领导小组,成立州级侏罗纪文化旅游产业园、楚雄彝风文旅康养度假区重点项目及彝族刺绣特色产业发展专班,成立文旅项目建设及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专班。建立完善专班推进、项目挂包、金融助企、定期调度、“一把手”招商等机制,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和产业转型发展。统筹专债资金向文旅项目倾斜,今年第3批文旅专债项目资金位居全省第一。实施项目落地攻坚年行动,高质量编制《楚雄州“十四五”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楚雄州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楚雄州文旅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以及侏罗纪文化旅游产业园、元谋金沙湖生态旅游等一批重大项目规划。精心策划包装“35102”等一批重点项目,12个文旅项目列入2022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清单,总数位居全省第一。建立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库,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先后赴中青旅集团、四川立方、宁波方特、浙江大丰等30多家企业考察洽谈。创新“厅州”联动机制,今年6月29日,州委、州政府第一家与省文旅厅联合举办文化旅游产业专场招商推介大会,开创了“4个第一、1个历史新高”,签约项目协议金额达130亿元,大姚三潭瀑布景区、姚安光禄古镇农旅文旅融合项目落地实施。侏罗纪文化旅游产业园、武定喜鹊窝温泉康养旅游度假区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州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势头强劲,成效明显,工作得到省政府肯定,今年8月11日,全省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现场会在楚雄成功召开,成为今年以来第3个在楚雄召开的全省性会议。1—11月,全州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90.97亿元,完成州下达考核年度任务64.25亿元的141.6%,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下达工作目标任务73.5亿元的123.8%。2022年全州旅游固投预计完成投资100亿元,预计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136%。推动出台《楚雄州支持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联合推出金融促消费助文旅产业恢复发展优惠政策,共为文旅企业申请贷款3132.7万元、争取各类奖补纾困资金1013.5万元、暂退旅游保证金134万元。1—10月,全州共培育文化旅游规模以上企业28家、涉旅小微企业85家、新业态企业7家、等级民宿16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业态产品创新,琢舍、星河房车营地等一批高品质酒店及新业态产品开业运营,新打造推出彩云竹溪等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和元谋龙街渡等红色精品线路产品。成功创建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楚雄彝人古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楚雄紫溪彝村)等一批国字号品牌,楚雄彝人古镇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通过省级初评上报至国家文旅部评定,新增创建5个国家4A级、8个3A级旅游景区,新增4A级景区数量位居16州市榜首。1—11月,全州累计接待游客3904.27万人次,同比增长63.45%,恢复到2019年同期72.99%;实现旅游业总收入390.67亿元,同比增长30.77%,恢复到2019年同期66.92%。向上争取资金8167.2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177.9%。2022年,预计全州累计接待游客4390万人次,同比预计增长17.1%;预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54亿元,同比预计增长1.34%。预计分别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75%、64%。

5.文化传播和旅游推广呈现新亮点。先后组织赴四川凉山、福建莆田、吉林延边开展文化交流和旅游宣传推广。组织参展2022中国(昆明)国际旅交会获“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展台奖”。 2022年“中国旅游日”宣传推介活动成效显著。组织参加云南旅游商品创意创新大赛获多个奖项。积极参与“中国·楚雄—绿孔雀之乡”品牌打造。推出“云南人游楚雄”“楚雄人游楚雄”系列活动和26条优惠政策。邀请云南省旅游协会、云南省自驾与露营协会等20余家企业参加引客入楚踩线考察活动,合力打造推出一批彰显楚雄特色的精品疗休养旅游产品和线路。持续打造“云上节庆”品牌,“中国·双柏2022云上虎文化节”“2022中国南华野生菌美食文化节”等节庆活动整体曝光量近6亿。红火楚雄文旅资讯微信公众号发稿1212篇,视频号发稿185篇,推出《云南人游楚雄》《楚雄非遗之旅》《遇见楚雄·国庆》系列稿件100余篇。元谋土林星空、龙街渡遗址、双柏美食——棕树头炖土鸡精彩出镜人民日报、央视媒体,楚雄旅游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升。目前,正在筹备编纂出版《楚雄好玩呢》文旅读本,讲述生动楚雄故事,积极筹备参展第6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6届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做好赴周边州市开展交流合作与宣传推介筹备工作。

6.行业管理工作得到新提升。坚决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共牵头圆满完成90个航班9988人隔离转运安置任务,其中,南华县在开展境外入滇人员安置工作中受到外交部电报表扬。元谋人世界公园创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通过省级初评。顺利完成5家四星级饭店、25家三星级及以下饭店、16家丙级旅游民宿复核。8家旅游民宿被确定为国家丙级旅游民宿。组织参加全省旅游星级饭店技能、导游(讲解员)大赛均创我州历史最好成绩。积极争取20万元资金用于旅游市场监管考核。1—10月,全州共出动文化市场执法人员17347人次,检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4790家,共办理退货155起,退付金额23.72万元,发布1期红黑榜。及时高效做好游客投诉处置,共受理办结各类旅游投诉和求助99起,响应时长平均4分21秒,办结时长平均51分59秒,投诉处置满意率达95.74%。组织参加云南省第三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练兵技能竞赛获案件组卷归档团体第一名、执法文书纠错个人第一名。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文化旅游营商环境。全面抓好文旅行业安全生产、自建房排查整治,紧盯各类文化场所、文物保护、旅游景区、旅游活动、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全州文旅行业安全稳定。

7.党的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有新推进。持续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热潮,建立《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台账》,持续跟踪推进《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工作台账》49项内容落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进州直文旅系统各级党组织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坚持以上率下,及时收听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盛况,带头参加中央、省州各级宣讲报告,带头开展宣讲辅导,在州直文旅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热潮。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先后16次召开局党组会议、7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5期“红火楚雄”文旅大讲堂,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职责,扛牢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2022年以来共召开8次党组会、3次机关党委会、1次党的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大会研究党的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持续深入开展“五强五争当”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机关党委所属13个已达标党支部持续巩固提升,州博物馆党支部被州直机关工委命名为2022年度“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州文旅局大抓项目谋发展》典型案例被州效能办转发。全面推行大比拼科室考核和公务员日常考核,主动思谋推动机构编制资源统筹优化。坚决全面彻底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专项监督检查、营商环境、统计调查、审计督查、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综合评价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积极配合做好州人大工作评议、十届州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党对文旅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智慧旅游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博物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行管科(行政审批科)、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科、机关党办(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不单独编制部门预算),分别是:

1.楚雄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属副处级,内设3个科室。即:执法一科、执法二科、综合科;

2.楚雄州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为事业单位;

3.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为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7人(离休0人,退休5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0,207,563.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45,348.24元,占总收入的98.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2,214.86元,占总收入的1.7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7,544.26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7,491.12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增加289,946.86元,增长401.21%。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支专用账户新增两项自有资金项目,具体为:(1)省文旅厅汇入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获奖节目补助经费;(2)省非遗中心汇入云南省2022年度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纪录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9,845,348.24元。其中:基本支出16,406,420.94元,占总支出的82.67%;项目支出3,438,927.3元,占总支出的17.3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89,759.12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达的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导致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44,119.71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在编职工较上年增加12人,基本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933,878.83元,下降46.04%,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达的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导致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06,420.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18,251.14元,占基本支出的92.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8,169.8元,占基本支出的7.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38,927.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楚财教〔2022〕35号旅游规划发展及产业促进本级专项资金1,383,415.50元;

2.楚财外〔2022〕64号2022年第二批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100,000.00元;

3.楚财外〔2022〕14号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及驻点招商工作经费42,189.00元;楚财外〔2022〕45号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及驻点招商工作经费33,000.00元;楚财外〔2022〕73号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及驻点招商工作经费37,900.00元;

4.楚财行〔2022〕97号中青年人才经费24,100.00元;楚财行〔2022〕180号2022年中青年人才引进经费10,400.00元;

5.楚财外〔2022〕74号第6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6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工作经费329,062.80元;

6.楚财行〔2022〕200号涉密设备购置经费45,776.00元;

7.楚财建〔2022〕11号2021年州级第一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楚雄州“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108,000.00元;

8.楚财教〔2022〕157号“楚雄福塔杯”有奖征文出版工作经费93,400.00元;

9.楚财教〔2022〕119号州级非遗项目《齐苏书》专项资金238,500.00元;

10.楚财教〔2022〕1号旅游规划发展及产业促进本级专项资金(2021年中国国际旅交会,上年结转)225,000.00元;

11.楚财教〔2022〕15号楚雄州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培训245,184.00元;

12.楚财教〔2022〕15号楚雄州文化(旅游)大数据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99,000.00元;

13.楚财农〔2022〕62号楚雄州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旅游发展专题培训班专项经费324,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45,348.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17,491.12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0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专项工作及驻点招商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952,592.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1%。用于发放2022年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82,795.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958,968.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2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楚雄州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旅游发展专题培训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2022年第二批省级招商引资专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3,9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9,896.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896.4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7.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9,896.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896.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车保险金额根据公车每年实际情况金额有所变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7,103.60元,下降34.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103.60元,下降57.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00.00元,增长8.1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较上年减少,导致支出相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州委、州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文化、旅游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州市文旅部门人员到我州学习交流、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8,169.8元,比上年增加42,573.39元,增长3.72%,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在职人员12名,在职人员增加导致预算支出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8,124,767.03元,其中,流动资产838,919.42元,固定资产6,216,147.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69,7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2,253.3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17,297.83元,无形资产增加1,069,700.00元,主要原因是原州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处机构撤销并入州文旅局,资产划入州文旅局。处置房屋建筑物399.30平方米,账面原值85,824.55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1项,账面原值373,882.1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50.00元(属往期报废资产处置收入,已上缴国库);出租房屋133平方米,账面原值156,741.7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6,741.75元(已上缴国库)。(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696.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696.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传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文字等;传统音乐、舞蹈、诗歌、戏剧、曲艺、杂技、美术、书法等;传统手工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集中反映各民族生产、生活的传统民居建筑、服饰、器皿、用具等;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手稿、经卷、典籍等文献和谱牒、碑碣、楹联等;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35701111



附件: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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