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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财政局关于第二次清算下达2022年支持留抵退税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2-1221011
  • 公开目录:专项资金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州财政局关于第二次清算下达2022年支持留抵退税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21日
  • 文号:
  • 主题词: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第二次清算下达2022年支持留抵退税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为支持各县市落实好退税减税政策,确保下达各县市补助资金与实际退税规模相匹配,按照各县市实际退税额度、分担比例等进行“调盈补缺”横向动态调整,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第二次清算下达2022年支持留抵退税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预〔2022〕122号),现将2022年支持留抵退税补助资金预算清算下达你们(资金额度、科目详见附件),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按照财政部做好2022年财政直达资金的工作要求,该项补助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下达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各县市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括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括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各县市要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落实好留抵退税政策,增强落实留抵退税政策的财力保障。要同步完善留抵退税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附件:楚雄州2022年支持留抵退税补助资金第二次清算下达表

楚雄州财政局

2022年9月15日



附件:第二次清算下达2022年支持留抵退税补助资金下达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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