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关于第二次清算下达2022年支持留抵退税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为支持各县市落实好退税减税政策,确保下达各县市补助资金与实际退税规模相匹配,按照各县市实际退税额度、分担比例等进行“调盈补缺”横向动态调整,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第二次清算下达2022年支持留抵退税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预〔2022〕122号),现将2022年支持留抵退税补助资金预算清算下达你们(资金额度、科目详见附件),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按照财政部做好2022年财政直达资金的工作要求,该项补助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下达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各县市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括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括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各县市要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落实好留抵退税政策,增强落实留抵退税政策的财力保障。要同步完善留抵退税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附件:楚雄州2022年支持留抵退税补助资金第二次清算下达表
楚雄州财政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