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武定县财政:“六强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日期:2023年11月02日 09:40     来源:    作者:    关注:

武定县财政局不断探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全过程绩效管理新模式,推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强化制度建设定好“标准尺”。建立健全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评估、跟踪问效管理、预算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预算安排挂钩等6个制度机制,制定武定县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规程、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制度。依托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审查咨询专家库、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目标评审,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将绩效目标评审、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考核结果等作为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执行、调整的重要依据,向同级人大报告财政资金绩效情况,接受人大监督。

强化目标管理当好“守门员”。从源头开始搭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格局,把绩效关口前移,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对未申报绩效目标的,对立项依据不充分的,对绩效目标模糊不利执行的,未能通过审核的项目,不得进入预算编制流程,不安排预算,从预算端让绩效目标管理融入预算编制过程,有效推动预算编制水平的提升。同时,在部门预算编审过程中,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部门预算单位上报的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进行入库评审,不断引导和促进各部门预算单位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强化运行监控当好“监督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嵌入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模块等,对资金运行实施线上监控的同时,线下督促部门预算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县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负责开展预算绩效日常监控,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填报,每年分两次向县财政局资金管理股室和绩效管理股报送绩效监控运行报表,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对偏离度较高、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及时调整预算、及时核减预算资金,实现资金安全的多维度“双监控”。

强化绩效评价当好“裁判员”。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内容涵盖四本预算,拓展专项债券、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作为评价结果的载体,从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等多维度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状况进行分析,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选择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专家评议法、标杆管理法等一种或多种方法开展评价,客观公正的进行量化、定性。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根据评价得分最终评判确定评价等次。

强化结果运用挥好“激励棒”。认真研究落实预算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绩效目标评审结果运用于部门预算安排。将绩效评估结果运用于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对政策和项目是否设立做出“是否支持”的综合评判;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次年预算安排建议,原则上对评价等级为“优”“良”的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对评价等级为“中”“差”的完善政策、改进管理,根据情况采取核减预算或取消预算等管理措施,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需要支持的领域。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运用于“绩效公用经费”执行与否、执行多少,在县级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较低的基础之上,研究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后拿出30%作为绩效公用经费考核部门整体工作落实情况。

强化绩效公开晒好“成绩单”。预决算公开是“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具体实践,而绩效信息公开核心就是晒出部门绩效评价“成绩单”,参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统一规范的公开模式,县乡各部门和单位要将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在随部门预算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主动公开。将绩效自评报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在报告形成后20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将年度重要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人大、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逐步规范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引导社会关注,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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