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政府采购管理职能,采取四项举措,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水平。
优化采购流程提效率。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稳步运行,清理原有审批、审核事项,明确财政部门除法定的采购方式审批、进口产品核准外,其他采购事项全部实行备案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审核环节,优化法定审核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通过政采云电子卖场“一张网”,实现了与省、州政府采购相关事项纳入统一平台管理,推进政府采购数据共享和交互融合。
强化预算管理明职责。强化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主体职责,切实强化预算单位依法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采购决策机制,扩大预算单位在选择采购方式、代理机构等方面的自主权。严格要求预算单位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政府采购管理施计划和开展采购活动,不得无预算、超预算采购,不得擅自改变已批复的预算金额及用途。
创新监管方法提技能。将工作重点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具体事务向完善制度、落实政策转变。一方面完善对代理机构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依托信息化和大数据分析,加强对采购活动的动态监管,重点加强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项目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预警跟踪;另一方面加强投诉处理专业化机制建设,完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应诉机制,更好地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加强政策宣传促落实。在做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不断拓宽宣传思路,运用网络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群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及时为采购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获取政府采购政策知识的渠道,提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主体的政府采购法律意识,规范采购操作行为。(楚雄市财政局 曹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