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2018年失业保险金提标政策落实到位

日期:2018年10月24日 16:20     来源:    作者:    关注: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楚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适用二类地区,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低档由820元/月提高到1013元/月,月增加193元;中档由926元/月提高到1137元/月,月增加211元;最高档由1019元/月提高到1260元/月,月增加241元。楚雄市及时落实好失业人员生活待遇保障问题,切实保障好失业人员的根本利益。截至目前,失业保险金调标补发已经完成,共涉及878人,补发失业保险金59.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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