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7部门修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

日期:2023年03月29日 16:01     来源:    作者:    关注:

为进一步巩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规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在食品安全、资金使用和供餐质量等方面的问题,近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办法共9章45条对管理体制、供餐管理、资金使用、采购管理、营养健康监测与教育、应急事件处置、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等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办法明确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国家试点地区”更名为“国家计划地区”,“地方试点地区”更名为“地方计划地区”。全省继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全州7个国家计划地区和3个地方计划地区政策覆盖范围不变。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由国务院统一领导、省级统筹组织、州市协调落实和县级具体实施。同时,明确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可采取设置公益岗位、劳务派遣等方式,配备符合条件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2012年计划实施以来,全州累计筹措资金20.4亿元,近19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补助政策,对持续提升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公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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