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部署要求,楚雄州财政局强化源头管控,明确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管控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指导各预算单位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和部门预算编制政策,编制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未按照要求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或“三公”经费预算审核未通过的,年度内不得列支“三公”经费。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三公”经费支出。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指导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准确归集部门“三公”经费支出的各项费用。
三是认真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指导各预算单位认真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有效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提高数据报送质量。组织和指导各预算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填报“三公”经费支出动态统计表,州财政局定期汇总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并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总体研判,对照上年同期增长的或单项支出规模较大的进行预警通报。
五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州级各预算单位是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主体,要求各预算单位从严审核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强化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公”经费预算管理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分析“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成效和存在问题,推动“三公”经费监管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