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3月10日 14:52 来源: 作者: 关注:次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支持各县市提前做好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州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8706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资金2687.5万元;租赁补贴资金112.5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5906万元。资金的提前下达,为我州进一步加快转移支付预算执行进度,提前谋划好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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