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十三五”期间投入超227亿元 推进教育兴州和人才强州工作

日期:2021年02月02日 17:34     来源:    作者:    关注:

 “十三五”期间,楚雄州始终把教育作为振兴彝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来抓,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定不移实施科教兴州和人才强州战略,妥善处理转变预算安排方式与优先发展教育的关系,继续保持财政教育投入力度,积极扩大社会投入。“十三五”以来,楚雄州财政教育经费累计投入227.2亿元,从2016年的41.29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46.21亿元,教育经费连续5年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均高于16%,支出总量排名楚雄州第二。
    一是全面建立从学前到高职阶段生均拨款经费保障体系。印发《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梳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的教育政策,全面理清了各项政策的基数标准、承担比例、管理办法。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600元/生·年;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按照小学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再增加200元/生·年,特殊教育学校6000元/生·年核定;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1500元/生·年,对中职学校给予900元/生·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对高职高专落实1.2万元生均拨款制度。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全面落实中央、省定的基准定额标准,并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幼儿、高中、职业教育均出台了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对学校取得的事业收入100%全部返还学校,全部用于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开展和学校基本建设。经费保障体系的建立,全面保障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
    二是全面加大教育基本建设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按照中央、省项目规划的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已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校舍的基础上。2014年至2018年,楚雄州累计投入全面改薄项目资金16亿元,其中,州级配套资金1.63亿元。2018年筹集资金2321万元,其中,州级620万元,县级1701万元,完成33103平方米C级校舍的加固改造。为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楚雄州累计投入教育信息化资金4.83亿元,其中,州级财政累计投入7500万元完成“三通两平台”建设。2019年以来,楚雄州全力实施义务教育“能力提升”项目,规划资金额度2.62亿元,其中,州级配套资金682.21万元全部落实到位。楚雄州997所学校4199个“洗手设施全配套”项目全部完工投入使用;中小学幼儿园792座传统旱厕改造项目全部完工投入使用。楚雄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大幅改善,校园面貌大幅提升,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
    三是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2015年以来,楚雄州累计实施2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为楚雄州学前教育发展确定了目标和方向,健全了管理体制,压实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从2012年起每年安排500万元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十三五”期间州级财政累计投入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200万元,支持学前教育“一村一幼”、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升级和各类项目配套。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表彰奖励办学成绩突出的集体(个人)及奖励在民办学校的评估、年检中优秀的学校。制定印发了《楚雄州综合绩效考评州属公办高完中教学质量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对州属高完中实施绩效激励政策。2016年争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奖补5000万元,全州10县市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验收,并给予奖补。
    四是全面保障教育扶贫建立全方位的资助政策。按照中央、省关于教育扶贫的政策要求,全力支持保障脱贫攻坚个人民生政策落地。2017年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落实19项学生资助政策。其中,16项中央、省明确的政策,全部按照中央、省政策的标准、比例执行到位;在中央、省级基础上新出台3项政策,体现民族地区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年度预算中,对涉及教育扶贫的个人民生政策全部足额列入预算,对个人民生补助政策资金做到“应配必配”“应保尽保”。2020年资助学生累计筹措资金661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589万元、省级15730万元、州级资金3845万元。
    五是全面保障落实教师工资待遇。严格执行现行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继续实施“三区人才”“特岗教师”、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优秀教师奖励,上级奖补资金向县市倾斜。制定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2016年1月1日起,楚雄州每年统筹安排资金超1亿元,对全州1.3万名乡村教师给予补助,给予乡村教师每人每月不少于500元的岗位生活补助和每人每月200元的县市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在年度预算编制中,坚持“三保一防一守”工作要求,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和离退休工资,保障好每人每月500元的乡镇岗位工作补贴。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科教文化科  梁 勇)

上一条:开拓创新解难题,务实笃行谋新篇 ——财政部2020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总结
下一条:迟中华看望慰问财税金融部门年终结算人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