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提前下达2021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补助资金1056.40万元

日期:2021年01月21日 14:57     来源:    作者:    关注:

为推进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经费保障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补助经费的通知》要求,我州提前下达十县市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中央补助资金1056.40万元。其中:楚雄市185.67万元、双柏县57.62万元、牟定县51.22万元、南华县121.65万元、姚安县83.23万元、大姚县108.84万元、永仁县51.22万元、元谋县115.24万元、武定县121.65万元、禄丰县160.06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落实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及各种保险等待遇。经费的投入,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活力,促进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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