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有效

日期:2020年10月13日 15:47     来源:财政部网站    作者:    关注:

          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有效

 “十三五”以来,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更加有效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政策的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上发挥了更大作用,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不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切实减轻实体经济负担

  实体经济是一国的经济之本,是财富创造的根本源泉,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柱。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财政部门坚持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5年来,结合税制改革,财政部门重点围绕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实施了一系列减税政策。“营改增”全部推开,深化增值税改革,简并税率档次,降低增值税税率,实施留抵退税政策。扶持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政策不断扩围,支持研发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完善。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实施专项附加扣除,减轻工薪阶层税负。降低关税总水平,支持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普遍性降费力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通过较大幅度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统计显示,2016—2019年,新增减税降费分别约为5700亿元、1万亿元、1.3万亿元和2.36万亿元,今年预计再新增减税降费2.5万亿元。

  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治本良方,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十三五”以来,积极财政政策继续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不动摇,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产能过剩行业出清。落实企业改制重组、去产能调结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企业优胜劣汰。增强微观主体活力,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增加基础研究投入,加强对公共科技活动支持,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解决原始创新能力不足问题。

  提升产业链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资本、资源向战略关键领域聚焦。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综合运用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用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缓解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规模支持扩大国内需求

  受经济增速换挡回落、大力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十三五”以来,财政收入增长总体有所放缓,在此背景下,我国通过增加一定的财政赤字,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更好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2016—2019年,全国财政赤字规模从2.18万亿元增加到2.76万亿元,今年为应对疫情冲击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到3.76万亿元。通过统筹财政收入、赤字、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财政支出从2013年的14万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23.9万亿元,年均增长9.6%,高于同期财政收入年均增速2.4个百分点。今年预算安排财政支出24.8万亿元,继续保持较高的支出强度。

  为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财政部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有保有压,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精准聚焦增强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支撑能力,着力促消费、稳投资,释放内需潜力。不断增加中央基建投资规模,优化投资方向和结构,集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等方面。顺应服务消费加快新趋势,支持扩大教育、文化、体育、养老、医疗等服务供给,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支持扩大农村消费,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同时,为支持地方稳投资、补短板,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16—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从1000亿元增加3.75万亿元,发挥对拉动投资的杠杆作用。

  强化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既是破解发展难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财政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针对突出问题,精准攻坚,集中力量打好重点战役。坚持疏堵并举,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截至201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3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82.9%,低于国际通行的100%—120%警戒线,风险总体可控。

  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完善资金和政策体系,全力以赴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主要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收入水平等方面,在农业、教育、医疗等领域也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七大标志性战役,中央财政不断增加用于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投入,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聚焦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实施北方城市清洁取暖试点,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污染土壤修复与治理等重点工作,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公平性,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十三五”以来,在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确保基本民生投入只增不减,同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推动完善相关领域的支出政策和机制设计,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突出问题,支持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适当提高城乡低保、专项救助等标准。2016—2019年,与民生相关的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节能环保、文化体育与传媒等重点支出合计从9.6万亿元增加到12.4万亿元,占总支出比重从51.1%提高到52.1%。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财政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财政宏观调控,继续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中国财经报   记者 李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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