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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4-0306050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
  •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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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1000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测算,考核工作的协调、数据收集、监测结果的抽查和复核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县市管理县市统计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县市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和州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共设12个职能科室、中心,分别为: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科(统计执法支队)、国民经济核算科(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工业投资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社会科技统计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普查中心和统计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统计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新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使命,我们必须团结一致、迎难而上,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书写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崭新华章。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州委十届六次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主动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一极三区”发展定位,按照州两会确定的全州经济发展目标和国家、省统计工作会议明确的统计现代化事业使命任务,按照今年“三个一”的统计工作重点任务,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纵深推进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扎实开展统计普查调查和监测分析,凝心聚力、勇毅前行,努力实现统计服务经济发展成效再上新的台阶。

1.锚定一条工作思路。坚决把贯彻落实全州统计工作“1323”总体思路(“1”即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这一主线,“3”即始终聚焦全州经济稳增长目标、省对州统计工作考核目标、州统计局大比拼目标;“2”即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3”即通过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提“质”、统计服务提“效”、统计队伍提“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2023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其具体内容、基本内涵和重要要求,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和“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担当,“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年接着一年干”,持续推动统计任务更加明确,统计工作更加聚焦,统计成效更加凸显。

2.锻造一支统计铁军。一是从政治品格上持续锻造全面过硬统计铁军。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统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各项统计工作都旗帜鲜明地体现党的意志、党的立场、党的原则和党的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统计现代化事业始终沿着党中央指引的方向、沿着总书记擘画的蓝图奋勇前进,全面推动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州高质量发展大局。始终牢记统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坚守“为国统计、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论武装、铸牢政治忠诚、扛起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心全意抓落实,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二是从业务能力上持续锻造全面过硬统计铁军。建立健全分类分级全员培训机制,充分利用全国知名院校、上级部门领导、专家等优质资源,采取线上、线下、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大面向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个层级的统计工作领导干部业务培训力度,持续巩固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提高统计干部职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始终聚焦统计事业发展,聚焦政治素养、专业素养、综合素养,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淬炼、业务训练等,注重岗位练兵,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政治能力、思维能力、业务能力、落实能力。三是从工作作风上持续锻造全面过硬统计铁军。树牢宗旨意识。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是新时代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底色。我们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有效途径和检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准,始终坚持统计发展为了人民、统计发展依靠人民、统计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统计获得感。二是要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继续开展以“查认识、除症结、提站位,查作风、除陋习、提效能,查漏洞、除盲区、提质量”为重点的“三查三除三提”活动,持续巩固“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和“中梗阻”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成果,旗帜鲜明树立抓落实导向,形成不断厚植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优势。四是从工作效能上持续锻造全面过硬统计铁军。继续按照“五个对标”“五个及时精准一个不存在”的工作标准做好各项工作。按照“三法、三化、三个马上”做好各项工作。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多想干得成事的办法,不找干不成事的理由,工作上坚决做到“三化”“三法”和“三个马上”,始终做到问题再具体、行动再迅速、成效再明显。五是从廉洁自律上持续锻造全面过硬统计铁军。要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领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坚决杜绝以数谋私、跑数要数等违法行为。要巩固拓展清廉单元创建成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一体推进纠“四风”树新风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长效机制,着力营造清正廉洁之风。要把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将防治统计造假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特别是五经普全过程,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抓好省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抓好警示教育,严肃查处统计造假案件,不断巩固拓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为新时代楚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3.交出一份满意答卷。一是答好“填空题”,按质按时完成经济普查工作。切实加强对普查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是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的重要组织保障。要坚持五经普作为今年最重要的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协调,统计各专业负责人都要投入,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坚持“条”“块”结合,充分发挥纵横联动的良好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强大的普查合力。强化对基层普查工作的检查指导,要认真分析总结前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重点,采取分片包干、分专业把关、多部门协作等方式,加强基层调研和现场指导,及时了解情况、纠正偏差、解决问题;要在督查指导各地确保普查登记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强化统筹调度、合理安排时间,提高普查登记工作效率,确保现场登记工作如期完成。认真做好普查数据审核验收,严格数据审核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加强上下沟通,有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答。对于普查底册中的所有单位都必须标注核查情况,对于部门数据和普查数据存在的差异要重点核实并深入分析原因。要紧密结合现场登记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在关键处、要害处下功夫,在工作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开展普查宣传,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和申报真实数据的自觉性。对于拒报、不报、瞒报、漏报和夸报、虚报以及任意修改普查数据的违纪违法者,要在查处基础上通过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和曝光。对于普查对象存在的一些顾虑,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注重普查工作风险防控。始终把依法普查、质量第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到普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必须坚持底线思维,按照五经普预防风险工作预案,任何时候都坚持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加强过程质量控制,适时开展数据质量评估。二是答好“应用题”,多角度全方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紧扣省委“3815”发展战略目标和州委“一极三区”发展定位,以圆满完成全年稳增长目标为落脚点,按照“五个及时精准一个不存在”要求,建立全流程预测预警监测分析机制,要在施行1+7经济运行分析制度、“4+9”专项服务行动工作制度和领导领衔重点工作任务制度的基础上,构建“1+10+N”统计分析模式,更加突出统计预警预判和分析研判职能作用,强化事前和事中环节监管,提供“事前监测预警、事中沟通协调、事后分析研判”的全链条统计服务。要紧紧围绕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抓投资拓消费、抓实体强动能、抓创新聚人才、抓改革扩开放、抓三农促振兴、抓县域强载体、抓治理优生态、抓创建促和谐、抓民生办实事、抓安全守底线”十项目标,以及当前社会经济热点问题,在做好“5+6”重点产业监测的基础上,扎实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发展情况的全面监测,为州委、州政府靶向施策提供精准服务,实现参谋助手能力“提档升级”。要强化各部门信息联动机制,不断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到按日监测、按周分析、按旬预警、按月研判、按季调度、半年复盘、全年总结,并及时发出工作提醒函,反馈工作薄弱环节,精准服务全州经济稳增长调度。要开展多个维度的分析研判,特别是做好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全省、滇中地区、10县市主要经济发展指标的分析研判,全面客观把脉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查找发展的差距和不足,找准工作发力点,提出更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对策建议。三是答好“担当题”,始终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要抓好中央关于统计领域《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再学习、再领会、再落实,坚决贯彻执行各专业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加强数据的全流程质量审核和管控力度,严把数据采集、审核、录入、汇总、发布等各个关口,统筹抓好年度执法检查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强化数据质量管控责任、强化源头数据把关,切实将风险隐患化解在源头。要全面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制,把统计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摆在突出位置,坚决堵住机制体制和工作方式方法中的隐患漏洞,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四是答好“选择题”,服务各类各层级市场主体。要继续深入开展统计服务专项行动,做到基层有需要,马上就服务;企业有需要,马上就服务;部门有需要,马上就服务。积极到各类各层级市场主体、单位及部门宣传统计法规政策,指导其规范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台账,“清单式”服务各类型企业达限升规工作,配合行业部门为符合条件企业做好工贸分离、产销分离工作,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市场主体倍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五是答好“论述题”,合理引导社会公众预期。继续做好《统计月快报》《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楚雄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打造更优的统计精品资料。要做好月度、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经济、社会、民生等重要指标数据,同步加强数据解读。要打造全州“1+10+103”(全州+10县市+103个乡镇)的宣传模式,充分整合州、县、乡三级资源,利用展板、报纸、广播、电视等,实现统计宣传上下联动、同频共振。要探索更多“互联网+统计”宣传产品,拓展统计微信、数据楚雄微信公众号、统计官网等平台作用,不断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唱响经济发展主旋律,提升人民群众统计工作有感度,不断营造凝心聚力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六是答好“判断题”,抓紧抓实督察问题整改。把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果有效手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全面厘清整改方向,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聚焦关键领域的突出问题,坚持上下联动抓整改、同题共答抓成效,将问题整改贯穿统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切实清理一批长期制约统计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做到以察促改、以察促建、以察促治,推动全州统计事业健康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577,924.1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577,924.1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234,888.28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2人,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减少;二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已进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汇总上报阶段,购买普查物资、普查培训、会议经费预算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577,924.11元,其中:本年收入13,577,924.1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77,924.11元(本级财力13,577,924.11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4,888.28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2人,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减少;二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已进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汇总上报阶段,购买普查物资、普查培训、会议经费预算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577,924.1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577,924.11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1,924.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0,888.28元,下降1.32%,主要原是在职人员退休3人、调出1人、调入2人,净减少2人,工资、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006,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000.00元,下降3.03%,主要原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已进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汇总上报阶段,购买普查物资、普查培训、会议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说明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7,466,063.81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单位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87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调查、统计执法检查、“5+6”重点产业监测和编印统计资料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统计管理:230,000.00元,主要用于统计专网运行维护及租用网络费用和购置网络办公设备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1,9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普查登记、普查数据评估与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汇总上报、普查公报发布准备等工作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72,507.6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金和公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6,814.41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6,295.64元,主要用于2024年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575.2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退休职工遗属的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65,776.91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行政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3,172.09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50,117.25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行政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9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06,621.2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7,11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0,6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6,456.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6,3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6,3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9次,共计接待567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预算内继续严格落实接待费有关规定,控制接待批次、人员和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编制、保有量无变化,预算经费不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年实施的重点项目是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和统计事业专项经费。

(一)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6号《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23年12月31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楚雄州统计局2024年编制预算支出时编制了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项目支出,获准预算支出190,000.00元。2024年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是: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入户普查登记、普查数据评估与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汇总上报、普查公报发布准备等工作。

(二)统计事业专项经费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77号)《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云统发〔2016〕94号)《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发〔2022〕4号)要求,克期完成年度统计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任务;坚持集中统一的大统计格局,调动各方资源,充实各级政府综合统计机构人员队伍,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切实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楚雄州统计局2024年编制预算支出时编制了统计事业专项经费项目支出,获准预算支出710,000.00元。2024年统计事业专项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是:年内为州委、州人民政府决策提供相关统计资料,为州两会代表、委员参政议政提供统计资料,编印《楚雄州国民经济和发展报告》《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快报》《楚雄州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等资料6850册,编印出版《楚雄统计年鉴》300册;年内到党校举办1期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开展1次统计执法检查;定期发布统计数据并主动做好公众普遍关注的GDP、就业、人口等指标的涵义、统计范围、调查方法以及统计指标正确使用方法的解读,更好地发挥服务宏观决策参谋的“智库”作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14,468.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5,845.49元,下降2.5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减少了购买普查物资和宣传工作经费支出预算;二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培训任务减少,培训费支出预算减少。其中:30201办公费:449,212.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13,729.00元,下降53.3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购买普查物资和宣传工作经费支出预算;30202印刷费:391,46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5,960.00元,增长73.6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纸质报表印刷,增加了印刷费支出预算;30206电费:45,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00.00元,增长9.76%,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单位数据处理工作量增加,增加了电费支出预算;30207邮电费:2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00.00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参考上年实际支出情况对邮电费支出预算进行调整;30209物业管理费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3,123.00元,下降100.00%,主要是从本年起办公区的物业统一管理,不再由我单位编制年初预算;30211差旅费:3245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500.00元,增长64.72%,主要原因今年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出差指导统计业务明显增加,增加了差旅费支出预算;30213维修(护)费:259,85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0,150.00元,下降38.13%,主要原因是数据处理办公室改造维修好后,减少了维修(护)费支出预算;30215会议费:27,0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000.00元,下降30.77 %,主要原因是今年压减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议次数,会议费支出预算减少;30216培训费:762,6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1,400.00元,下降9.64%,主要原因今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培训任务减少,培训费支出预算减少;30217公务接待费:56,3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2024年在预算内继续严格落实接待费有关规定,控制接待批次、人员和规模;30226劳务费:261,261.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901.00元,增长61.91%,主要原因是因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增加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劳务费支出预算增加;30227委托业务费:347,8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7,800.00元,增长131.87%,主要原因是省局将委托第三方组织外出培训学习,增加了委托业务费支出预算;30228工会经费:84,985.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404.49元,下降17.00%,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会会员减少,工会经费预算标准变动,减少了工会经费支出预算;30229福利费:35,4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00.00元,增加129.87%,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计划组织职工体检,在公用经费中增加了福利费支出预算;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保有量无变化,预算支出不变;30239其他交通费用:595,7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0,200.00元,增长33.71%,主要原因是本年规范了项目支出中的租车费支出经济分类,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支出预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4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00.00元,增长39.29%,主要原因是今年年初预算增加了州属单位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资产总额1,606,085.84元,其中,流动资产180,458.52元,固定资产1,425,627.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998.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3,877.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66项,账面原值951,61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

2024年3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1000111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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