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4-0306001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
  •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06日
  • 文号:
  • 主题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0200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贯彻国家和省林业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定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管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州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对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州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州林草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国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16.与州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林草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州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州市场监管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7.将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楚雄哀牢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雕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州营林工作站等州林草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州林草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科技产业科、生态保护修复科、综合行政审批科、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森林防火科、国有林场与种苗管理科、政策法规与综合行政执法科、林长制与林业草原改革科、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等14个内设机构,设有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退耕还林工程办公室、林火监测中心3个事业编制机构(非独立核算)。

所属单位10个,为我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州级按照一级预算单位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批复预算。分别是:

1.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楚雄彝族自治州营林营草工作站

3.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项目核查中心

4.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5.楚雄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

6.楚雄彝族自治州林草种苗工作站

7.云南省楚雄林业局

8.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

9.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10.雕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抓实林长制工作。推动林长制考核与“大比拼”综合考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林长制监督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按照中央省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认真做好全州林权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有关工作。不断深化林草执法改革,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有效保护和利用好全州林草资源。

2.持续强化林草资源管护。严格林地定额和用途管制,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批程序,加强项目监管,持续深入推进各项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全面完成森林督查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全力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守护好楚雄绿水青山。

3.持续发展壮大林草产业。充分发挥林草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以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为主线,在发展壮大核桃等优势产业的同时,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大力发展野生菌、森林蔬菜、森林药材等林下特色种植业,构建立体种养和复合经管模式,衔接好林草、健康、养老等发展规划,加快推动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新兴产业发展。

4.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牢固树立全域绿化的理念,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持续开展“三沿”区域和乡村“四旁”绿化美化,高质高效完成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完成营造林任务30万亩以上。持续开展森林乡村申报认定、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深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继续做好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继续抓好“绿孔雀之乡”品牌打造各项工作。

5.持续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扛牢压实责任,抓好抓实抓细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和按期完成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年度工作任务。建立并完善基层常备力量建设机制,加强基层防扑火队伍能力建设和基层防扑火物资储备,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

6.持续强化林地要素保障。进一步处理好生态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和“应保尽保、能批全批”的原则,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主动担当,密切配合,持续做好建设项目林地要素保障工作,高效助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7.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林草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积极谋划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理念,深化党建“红”引领林草“绿”促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多措并举打造具有楚雄林草辨识度的党建工作品牌,真正使其成为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红色引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建立完善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强老干部、保密、宣传、安全生产、群众信访、信息公开等工作,为全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单位财务总收入19,640,947.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640,947.4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我单位财务总收入比上年23,080,173.62元减少 3,439,226.15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调出5人,退休2人,离休人员死亡4人,退休人员死亡2人,导致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2024年压减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9,640,947.47元,其中:本年收入19,640,947.4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640,947.47元(本级财力19,640,947.47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439,226.15元,主要原因2023年在职人员调出5人,退休2人,离休人员死亡4人,退休人员死亡2人,导致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2024年压减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640,947.4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640,947.47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8,847.47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上年15,152,673.62元减少1,983,826.15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调出5人,退休2人,离休人员死亡4人,退休人员死亡2人,导致人员减少,基本支出随之减少;项目支出6,472,100.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比上年7,927,500.00元减少了1,455,40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压减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380,992.2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4,781.7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3,597.73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的支出。

抚恤-死亡抚恤66,563.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1,963.43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纳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8,022.1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纳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56,940.9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34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在职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

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100,0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古树名木保护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8,923,161.6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21,6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林长制改革工作、春节慰问森林草原防火瞭望台工作人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与转化590,000.00元,主要用于申报楚雄州林木良种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产业化管理15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组织全州林草企业参加省内外展销会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249,5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业业务管理250,0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24,484.72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922,5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楚雄州森林火灾保险。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960,0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分两次下达,第一批下达600,000.00元,第二批下达1,360,000.00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100,0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古树名木保护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与转化590,000.00元,主要用于申报楚雄州林木良种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0,000.00元,主要用于林长制考核奖励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5,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5,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1,4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00元,增长74.4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预算内继续严格落实接待费有关规定,控制接待批次、人员和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1,4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00元,增长78.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1,4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00元,增长78.3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较多,主要有以下原因:1.我单位近年来中央和省级项目增加较多,加之防火形势严峻,出差任务较以前年度大幅增加,燃油支出增加较大;2.我单位5辆公务车中,有4辆车龄超过10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5辆公务车里程分别为69998公里、192812公里、281484公里,368153公里,434239公里,随着车龄及里程数的增加,车辆维修费用也随之逐年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森林防灭火“三三制”补助经费

项目资金3,255,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成省、州人民政府下达的森林火灾防控预期成效目标,具体为:1.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2.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3.年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

(二)森林火灾保险州级配套补助资金

项目资金922,5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通过投保,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切实减少林农财产损失,维护广大林权所有者切身利益。具体为:1.公益林参保率100%;2全州投保森林面积>=3206.01亩;3.参保林农满意度>=8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林长制是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通过整合各类森林及政策资源,实现生态改善、绿色发展。

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6.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7.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50,400.00元,比上年5,492,900.00元减少2,242,500.0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离休人员减少以及项目收入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 221,207,249.19元,其中,流动资产967,630.38元,固定资产16,806,445.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01,643,033.33元,无形资产0.00元,政府储备物资1,790,14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9,725,680.9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 13,210,007.11元,在建工程增加187,781,360.33元,政府储备物资减少709,8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0200111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