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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4-0926018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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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67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楚雄州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履行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等七项公共职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慎终如始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紧紧围绕“保健康、防重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聚焦“两条主线”,突出抓好传染病防控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一是突出抓好传染病防控。全州传染病发病率继续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抓好重点传染病防制工作;规范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妥善处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接种纠纷事件;持续巩固地方病、寄生虫病和职业病防治成果。二是突出抓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管理和重大公共卫生监测,全面提升慢性病管理质量和重大公共卫生监测数据质量。

3.提升“两项能力”,努力推动检验检测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再上新台阶。一是继续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全面开展“五大卫生”监测工作,认真做好霍乱、流感、手足口病等疾病检测,努力拓展新检验检测项目10项以上。二是继续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应急保障水平,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完善方案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4.服务“一个中心”,为“健康楚雄”建设贡献疾控力量。

从严压实责任,认真开展健康知识普及、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职业健康保护、四类重大慢性病防治专项行动;结合职能职责,配合开展合理膳食、控烟专项行动和健康环境、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5.全面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做好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做好辖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6.努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扶贫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有序推进。

7.强化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强化质量管理,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全面提升工作质量。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内控制度,强化工作责任制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确保不发生责任事故。

8.加强人才科研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学术科研工作,提高疾控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好基层人员进修和高校学生实习工作;主动融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抢抓机遇,努力解决发展难题和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及1个党委办公室,包括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科研教育管理科、后勤科和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1人(离休0人,退休15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53,383,012.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77,551.30元,占总收入的88.1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305,460.9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1.8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848,633.43元,增长19.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25,519.31元,增长24.70%;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预算增长,根据《关于增加核定州疾控中心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批复》(楚人社工复〔2023〕1号)核增绩效工资,《关于增加核定州属卫生健康单位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批复》(楚人社工复〔2023〕94号)核增绩效工资,《关于核定州疾控中心2023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批复》(楚人社工复〔2023〕115号)核增绩效工资,以上三笔临时性人员经费合计1,965,000.00元。二是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2023年项目结余结转资金(楚财社〔2023〕6号)8,198,2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增加721,909.15元,增长12.93%;主要原因是秋冬季流感疫苗接种服务项目,因群众需求增长,社区服务中心接种疫苗收入增长,故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1,198,795.03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根据当年工作情况拨付,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53,888,522.54元。其中:基本支出31,569,503.58元,占总支出的58.58%;项目支出22,319,018.96元,占总支出的41.4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538,817.16元,增长21.5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故支出也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93,698.23元,下降10.47%;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编制的原则,自有资金支出编入特定目标项目,上年在基本支出编外人员工作等编入特定目标项目核算,故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3,232,515.39元,增长145.63%;主要原因是一是自有资金编外人员工资按照特定项目核算在项目支出中,二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故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569,503.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578,182.58元,占基本支出的93.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91,321.00元,占基本支出的6.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319,018.9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开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4,195,341.94元;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899,966.23元;

3.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6,157,441.79元;

4.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理支出863,287.00元;

5.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200,000.00元;

6.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98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77,551.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36%。与上年相比增加9,325,519.31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预算增长,根据《关于增加核定州疾控中心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批复》(楚人社工复〔2023〕1号)核增绩效工资,《关于增加核定州属卫生健康单位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批复》(楚人社工复〔2023〕94号)核增绩效工资,《关于核定州疾控中心2023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批复》(楚人社工复〔2023〕115号)核增绩效工资,以上三笔临时性人员经费合计1,965,000.00元。二是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2023年项目结余结转资金(楚财社〔2023〕6号)8,198,2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28,75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6%。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096,34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52,4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全年住房公积金支出、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000.00元,决算为427,109.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248,6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21%,完成年初预算的99.4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58,962.8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22%,完成年初预算的9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元,决算为19,54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8%,完成年初预算的88.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5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7,109.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248,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58,962.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元,决算为19,54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支出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9,199.35元,增长140.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48,6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678.85元,下降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78.20元,增长36.9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二是2023年上级部门和基层业务督导、学习、标本运输等业务工作频次比上年同期明显增加,公务接待频次也随之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原有公务用车常年使用老旧,存在安全隐患,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已经到报废条件,故2023年报废了1辆公务用车,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9,638,307.57元,其中,流动资产1,642,481.31元,固定资产27,842,787.5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53,038.7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6,723.6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62,867.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21,268元;报废报损资产101项,账面原值2,259,485.3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68,680.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6,113.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567.4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71,947.4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71,947.4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专款安排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6701111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