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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定楚雄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拟定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
(4)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1)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2)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牵头推进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⑵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
⑶强化环保督察等环境问题整改。
⑷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⑸开展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
⑹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⑺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⑻开展生态保护和辐射环境监管工作。
⑼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⑽开展绿色创建和环境统计工作。
⑾开展环境监测和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
⑿开展执法检查、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和环境信访调处工作。
⒀加快实施龙川江渔坝哨湾生态湿地恢复工程。
2.全力抓好部门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⑴加强环境管理。
⑵加强监察执法。
⑶开展环境监测。
⑷强化宣传教育。
3.全面落实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⑴脱贫攻坚工作。
⑵经济指标任务。
⑶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法规科、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态科、楚雄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楚雄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2.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监测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纳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796435.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6435.00元,占总收入的99.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95876.83元,下降14.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程接近完工,工程款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4123.17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420000.00元,下降96.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程接近完工,工程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782120.20元。其中:基本支出7406443.00元,占总支出的95.17%;项目支出375677.20元,占总支出的4.8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69655.57元,下降27.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程接近完工,工程款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3121.17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3152776.74元,下降89.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程接近完工,工程款支出较上年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06443.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70330.18元,占基本支出的91.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6112.82元,占基本支出的8.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5677.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5685.20元,污染减排支出339,99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46435.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4%。与上年相比减少453870.74元,下降5.5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工程已完工,工程款已拨付,本年度工程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857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8%。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纳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791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90104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8%,主要用于单位基本运行支出、环境监测监察支出、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污染减排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889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主要用于职工部门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0元,决算为56412.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8412.2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82%,完成年初预算的96.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1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412.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8412.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31.13元,增长2.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31.13元,增长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元,下降5.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3.71%,车辆老化,随着公车使用时间的增加,车辆的损耗程度也会加剧,需要更多维护保养和更频繁地更换零部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因生态环境监测监察任务减轻,业务减少,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减少,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监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6112.82元,比上年减少42108.48元,下降6.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资产总额2794990.83元,其中,流动资产1283395.01元,固定资产1510762.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33.08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2704.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0958.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904.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9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912.2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904.2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904.2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