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0128601000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楚雄州委州直机关工委是州委派出机构,统一领导州直机关党的工作,主要职责是: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州直机关党的工作,指导州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2、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督促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州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任免;4、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归口指导州直机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联系县(市)机关党建工作;做好州直机关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5、监督检查州直机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6、了解掌握州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7、参与督促检查和指导州直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协助州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州直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8、加强对州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的领导,指导州直机关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机关的文化生活;9、督促检查和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州实施意见、办法的情况;10、完成州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两个维护”,全面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等内容作为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党内其它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指导督促机关党组织严格抓好制度落实。坚持跟进式学习、清单式推进、台账化管理,建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台账,结合党建工作督查调研进行检查提醒,强化政治监督,扎实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建立与巡察发现问题的衔接机制,实现巡察工作与党建工作情况双向沟通、问题双向反馈、整改双向发力,将巡察反馈和党建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一体推进落实、一体跟踪问效,打造大监督工作格局。8月,对接受十届州委一至五轮巡察的28家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坚持理论先行,搭建理论宣传的立体矩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重中之重,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分析研判,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通过楚雄机关党建报刊、微信公众号、先锋看台,拓宽学习渠道丰富学习活动,4月,举办机关党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党建业务专题培训班;6月,举办州直机关第十四届“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7月,组织“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初心勇担使命”微党课大赛和党务干部能力素养提升专题培训班;9月,组队参加楚雄州第二届“学习强国·学习达人”学习竞赛;继续对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常态化列席旁听,利用“楚雄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先后发布“党的创新理论进机关”党建微讲堂6期,推送原创精品党课15个、动态信息240余条。
3.严格组织管理,注重发挥党员队伍作用。通过“三会一课”、党员积分管理等制度机制,严格管理标准、延伸管理链条、落实管理责任,着力强化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州直机关6300余名党员都纳入有效的组织监管,把党员实现“零违纪”“零处分”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结合“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对州直机关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71场次,个别访谈298人次,开发微信小程序开展调查问卷3214人次,形成《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调研报告》,得到州委刘勇书记、文旺州长批示肯定,把党员实现“零违纪”“零处分”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前三季度,州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22307人次,讲党课755场,参加主题党日4621人次。
4.突出大抓基层,深入开展问题调研和示范观摩。印发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项目清单》《考评清单》和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严格开展2023年基层党组织分类晋级,确定“先进”党组织169个,“一般”党组织351个,“后进”党组织3个。指导8家机关党组织按时完成换届,新发展党员46名。持续用力争创云岭红旗党支部和州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向州委组织部申报10个基层党建示范点。根据职能属性对州直部门按照经济、党群、执法、民生等类别进行分组,组派5个工作组深入基层、直抵支部,对71家部门(单位)开展全覆盖、穿透式督查调研,形成《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州直机关党建质量的调研报告》。9月,召开机关党建工作现场观摩会,组织160余名机关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和党务干部开展集中观摩,安排18家机关党组织负责同志在分组座谈会上交流特色经验。
5.持续正风肃纪,打造机关廉洁文化。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强化党内法规制度的刚性约束,抓早抓小,抓细抓常,积极发挥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能,以逐年减少党员违纪数量为工作目标,倒逼各级党组织责任落实。深入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灵活运用沉浸体验、教育警醒、思想启发等方式抓好廉洁文化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先后组织观看《你是谁的人》《信仰迷途——罗廷才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录》《片中人》《背后》等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10月,筹备召开清廉机关推进暨正风肃纪警示大会,安排近年党员违纪频发的2家机关党组织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科、宣传教育科、党建研究督查室4个职能科室。
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5952146.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52146.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7507.42元,下降2.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7507.42元,下降2.7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党建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5952146.62元。其中:基本支出4911112.87元,占总支出的82.51%;项目支出1041033.75元,占总支出的17.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7507.42元,下降2.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1405.83元,增长3.18%;项目支出减少318913.25元,下降23.4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党建工作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11112.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80438.21元,占基本支出的91.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0674.66元,占基本支出的8.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1033.7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机关党建宣传联办工作经费20000.00元;2、机关党建工作经费60000.00元;3、联系指导各县(市)机关党建工作经费40000.00元;4、2023年党建工作经费752436.00元;5、“楚雄评议”系统开发及工作经费119557.21元;6、档案工作信息化建设经费49040.5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2146.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67507.42元,下降2.7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52114.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6%。主要用于中共楚雄州委州直机关工委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1528.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5%。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及抚恤金支付、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4027.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大病补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44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7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79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9.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7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明显下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20.00元,增长21.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0.00元,增长21.7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接待人数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1、接待适中乡一行到工委汇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接待双柏易摩生物有限公司到定点帮扶村委会对接药蜜产业发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674.66元,比上年增加33849.66元,增长8.53%,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由财政单独保障,不在公用经费中预算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362161.90元,其中,流动资产3403.64元,固定资产358758.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195.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1771.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6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28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