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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博物馆是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与楚雄州古生物化石研究中心、楚雄州文物管理所、楚雄州中国彝族服饰研究所合署办公,现为国家二级博物馆、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环境教育基地、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是楚雄州重要的文化窗口。州博物馆主要职能职责:宣传党和国家文物法律法规,负责对辖区文物进行调查、保护、修缮、抢救性考古发掘等技术性工作;对文物进行收藏、展出、研究、宣传、弘扬民族文化;贯彻执行古生物化石管理保护法规,辅助拟定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保护区规划相关技术性工作;指导县市文物保护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楚雄州博物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州委、州政府和州文旅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团结协作,守正创新,全面履职,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宣传、学术导向,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打造服务亮点,为全州文博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1.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1)以思想建设为基础,把牢政治方向
一年来,州博物馆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一是结合年初制定的《楚雄州博物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利用馆务会、馆长办公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职工会等,不断强化全馆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上来,为推动文博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坚持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同促进、双提升,继续打造“楚博讲坛”学习品牌,由馆领导、部室负责人和部分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主讲,同时不定期邀请州委党校讲师、本行业知名专家学者等担任主讲,坚持每月一讲,全年举办12讲,有效提高了全馆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三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严格按照州主题教育办要求,对标对表,精心组织,达到了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目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以团结为第一原则,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一年来,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间充分发挥“沟通”在解决各类问题中的作用,感情上和谐、心理上相容、工作上互助,“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贯彻落实。全年召开馆务会13次,馆长办公会3次。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创优人才发展环境,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党管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谋划,结合“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重视培育人才,认真贯彻省、州人才培养相关政策,积极推荐1名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较高的同志申报 “兴楚文化名家”,派出1名年轻干部到元谋县挂职锻炼,先后派出6名专业技术人才参与元谋人遗址保护利用工作,选拔2名优秀干部到中层领导岗位,对5名多年未轮岗的中层干部进行轮岗,让各类人才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抓实服务人才,按照省、州相关文件政策,结合规范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管理工作,积极争取了4个高级职称职数,有效解决了制约博物馆多年的人才发展中的堵点、难点,有力提升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为博物馆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3)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为文博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州博物馆把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把新理念作为根本指引,把谋发展作为根本追求,把抓党建工作做为根本责任。一年来,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始终把“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理念贯穿于工作的始终,扛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扛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全力推进“清廉楚博”建设。年内召开党的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大会1次,警示教育大会4次,馆领导讲授廉政党课4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次、“两个责任”专题约谈1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1次,会议传达学习“楚纪通报”8次,加强家风建设,开展“廉政家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按要求开展日常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和组织提醒谈话,抓早、抓小、抓苗头性问题。督促干部职工加强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四风”;加强法纪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加强家风建设,筑牢反腐倡廉家庭防线。二是着力打造州级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点。深入开展“三亮三创两争当”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生日及党员积分制管理和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全年共召开支委会15次,支部党员大会4次,党小组会36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生活会1次,处级领导干部讲党课7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每月党费日按时收缴党费,每月扎实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三是全面加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扎实做好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和“九纳入一列入五作为”工作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对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订阅号、微博、抖音等信息发布及举办和引进展览、制作专题片、宣传栏等的审核把关,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2.聚焦主责主业
(1)博物馆事业稳步发展
安全有序做好开馆服务工作。全年共接待观众33万人次,完成接待讲解工作711场次,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科技活动周等节日、纪念日举办丰富多彩的社教活动25场次。认真落实《博物馆条例》,参照云南省博物馆和部分州市的做法调整开放时间,恢复每周一闭馆制度,组织讲解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讲解队伍素质和水平。
精心策划系列展览。一是在吉林省延边博物馆、山东省滨州博物馆等地举办“楚雄历史文化展”“霓彩彝裳——中国彝族服饰精品展”外展4个。二是引进上海市嘉定博物馆“中国科举文化展”等展览4个。三是组织开展“东方人类故乡——楚雄”“金沙水拍云崖暖——红军长征过楚雄”“声名‘雀’起——绿孔雀科研与保护教育展”等流动博物馆展览15场。
着力加强项目建设。争取“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与利用项目”资金161万元,争取资金300万元用于“楚雄州博物馆序厅数字化建设项目”,争取资金1000万元,实施“楚雄州博物馆基本陈列数字化建设项目”,全面提高博物馆数字化展示和文物活化利用水平。解决了修建文鼎路涉及州博物馆消防安全的历史遗留问题。
认真做好藏品保管和文物征集。一是适时检查、登记文物库房安全状况和温湿度,定期更换药具,对易虫蛀、易霉变文物进行冰冻杀虫灭菌。二是完成511件文物及文物资料基础信息(3万余字)采集工作和修改补充录入工作,并完成信息处理、审核、录入等工作。三是为文物收藏爱好者提供咨询服务。
扎实抓好景区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抓好景区管理工作。二是抓好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全馆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暨应急演练2次、地震应急演练1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文物保护工作扎实有效
认真做好各县市文物保护工作督查指导。指导开展国保安全信息系统数据填报,楚雄州第四批州保、第九批省保申报工作;推动完成停滞多年的滇缅公路禄丰段抗战文物资源补充调查工作,配合做好滇缅公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完成禄丰市土官镇魁阁楼等4个修缮工程竣工验收;对永仁、禄丰、姚安等5个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进行评审;深入实地指导永仁县开展回龙桥修缮工作;指导永仁、禄丰等7县市文物保护、红色革命标语专项调查工作。
积极配合开展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一是先后派出4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元谋猿人遗址及周边区域旧石器考古专项调查、发掘工作;二是积极参与筹备创意云南文博会分论坛·中华文明探源元谋论坛;三是参加云南省社科联2023年度科普项目《画说元谋人》申报并成功立项。
积极开展考古发掘工作。参加省考古所对乌东德水库淹没区武定白马口遗址出土文物整理、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对双柏县恐龙化石发掘等工作。开展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的文物调勘工作。继续与云南大学古脊椎演化研究院合作,对元谋雷依、老城苴那出土的古猿和哺乳动物化石进行研究。
着力打造“让文物活起来”创新品牌。与楚雄州融媒体中心合作拍摄馆藏精品文物专题节目10期,推出“遇见楚雄”系列报道之“文物楚雄”系列节目33期;充分运用州博物馆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推介400余期。
认真做好《楚雄文物博物志》编纂工作。积极争取将《楚雄文物博物志》编纂工作列入《楚雄州乡土志丛书》第二批乡土志编纂出版工作计划,年内已完成初稿并通过中共楚雄州委党史研究室审查验收。
(3)中心工作稳步推进
深入开展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南民族文化书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丛书·楚雄卷》《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云南卷》《滇中翡翠 融合楚雄》提供稿件6万余字。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在职职工40人结对帮扶54户186人,积极协调争取资金为挂包定点帮扶的老城乡挨小村解决价值5万元的抗旱抽水泵1台。认真做好楚雄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馆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教育部、文物管理部、考古研究部、保管部、保卫部。
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含1名全州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自带编制)。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3年度收入合计21,292,616.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60,207.76元,占总收入的97.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32,408.37元,占总收入的2.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67,639.26元,增长36.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983,130.89元,增长40.2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15,491.63元,下降42.18%。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增加了几个项目资金,包括楚财教〔2023〕8号文下达的楚雄州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与利用项目资金1,038,800.00元;楚财教〔2023〕33号文下达的楚雄州博物馆基本陈列数字化建设项目资金6,790,516.22元;楚财行〔2023〕85号文下达的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3,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3年度支出合计21,067,211.71元。其中:基本支出8,723,146.02元,占总支出的41.41%;项目支出12,344,065.69元,占总支出的58.5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894,023.84元,增长38.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2,760.58元,增长2.02%;项目支出增加5,721,263.26元,增长86.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差旅费、职工体检费比2022年增加。二是2023年比2022年增加了几个项目资金,包括楚财教〔2023〕8号文下达的楚雄州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与利用项目资金1,038,800.00元;楚财教〔2023〕33号文下达的楚雄州博物馆基本陈列数字化建设项目资金6,790,516.22元;楚财行〔2023〕85号文下达的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3,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23,146.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53,314.47元,占基本支出的95.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9,831.55元,占基本支出的4.24%。人均使用人员经费支出126,565.37元,人均使用公用经费5,603.51元。2023年人员经费8,353,314.47元比去年8,235,013.16元增加1.44%,是因为调资以及历年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长导致的增长。日常公用经费369,831.55元比去年315,372.28元增加17.27%,增加原因主要是2023年差旅费、职工体检费比2022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44,065.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2023年项目支出12,344,065.69元比2022年项目支出6,622,802.43元增加86.39%,增加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增加了几个项目资金,包括楚财教〔2023〕8号文下达的楚雄州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与利用项目资金1,038,800.00元;楚财教〔2023〕33号文下达的楚雄州博物馆基本陈列数字化建设项目资金6,790,516.22元;楚财行〔2023〕85号文下达的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3,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表1:项目支出按项目分类预决算对比情况表
资金来源 |
项目支出按项目分类 |
2023年预算(元) |
2023年决算收入(元) |
2023年决算支出(元) |
2022年决算收入(元) |
2022年决算支出(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
楚财教〔2023〕33号楚雄州博物馆基本陈列数字化建设项目资金 |
0 |
6,790,516.22 |
6,790,516.22 |
0 |
0 |
序厅数字化建设项目(楚财教〔2023〕1号楚雄州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与利用项目专项资金、楚财教〔2023〕26号楚雄州博物馆序厅数字化建设经费) |
0 |
1,816,837.60 |
1,816,837.60 |
1,182,558.40 |
1,182,558.40 |
|
楚财教〔2023〕8号楚雄州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与利用项目资金 |
0 |
1,038,800.00 |
1,038,800.00 |
0 |
0 |
|
楚财教〔2023〕9号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中央运转补助资金、楚财教〔2023〕191号调整免费开放资金 |
0 |
1,592,762.92 |
1,592,762.92 |
1,591,252.00 |
1,591,252.00 |
|
楚财教〔2023〕6号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 |
0 |
280,000.00 |
280,000.00 |
279,958.03 |
279,958.03 |
|
楚财教〔2023〕46号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州级配套专项资金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
楚财教〔2023〕46号楚雄州博物馆事业发展与运行补助经费、楚财教〔2023〕191号调整楚雄州博物馆事业发展与运行补助经费 |
518,700.00 |
495,145.00 |
495,145.00 |
517,179.00 |
517,179.00 |
|
楚财行〔2023〕85号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 |
0 |
3,000.00 |
3,000.00 |
0 |
0 |
|
2022年楚雄州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专项资金(2023年无) |
0 |
0 |
0 |
2,635,744.00 |
2,635,744.0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合计 |
638,700.00 |
12,137,061.74 |
12,137,061.74 |
6,326,691.43 |
6,326,691.43 |
|
其他项目支出 |
楚财教〔2023〕134号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经费 |
0 |
300,000.00 |
205,206.58 |
0 |
0 |
文物考古调勘及博物馆运转工作经费 |
0 |
129,400.00 |
0 |
0 |
0 |
|
云岭大讲堂培训经费 |
0 |
3,000.00 |
0 |
3,000.00 |
3,000.00 |
|
楚财预〔2023〕8号楚雄州2021年党员教育视频片观摩评比补助资金(2021年收入1万元) |
1,797.37 |
1,797.37 |
1,797.37 |
0 |
8,211.00 |
|
高速公路文物考古调勘工作经费(2022年结余资金46万元于2023年上缴财政,调整年初预算为0) |
0 |
0 |
0 |
460,000.00 |
0 |
|
2022年中共楚雄历史展厅恢复重建及布展项目缺口补助资金(2023年无) |
0 |
0 |
0 |
284,900.00 |
284,900.00 |
|
其他收入来源的项目经费合计(调整后) |
1,797.37 |
434,197.37 |
207,003.95 |
747,900.00 |
296,111.00 |
|
合计 |
640,497.37 |
12,571,259.11 |
12,344,065.69 |
7,074,591.43 |
6,622,802.43 |
我馆今年实施项目一共8个,其中财政拨款项目6个,其他收入来源项目2个,项目内容和资金详见上面表1。项目均按计划实施并且取得了相应的事业成果。具体如下:
1.楚财教〔2023〕33号楚雄州博物馆基本陈列数字化建设项目资金6,790,516.22元,项目总投资预算1,000,000.00元。项目于2023年9月19日正式开工,工期120天,预计2024年1月完工。该项目的实施,将大幅度提升我馆数字化展陈效果,达到文物活化利用及现代化手段呈现的目的。项目包含以下数字化建设内容:序厅魔墙(文物交互查询系统)、数字化沉浸式空间、精品文物裸眼3D;古生物厅VR恐龙世界、恐龙互动打卡、恐龙生态景观复原投影、恐龙化石发掘;历史文物厅“走进元谋人”项目、“铜鼓互动展示”、“咪依噜”数智人;彝族厅《梅葛》壁画展示、虚拟换装;线上博物馆、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智能语音导览等项目。
2.楚财教〔2023〕1号楚雄州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与利用项目专项资金1,773,837.60元、楚财教〔2023〕26号楚雄州博物馆序厅数字化建设经费43,000.00元,合计1,816,837.60元用于楚雄州博物馆序厅数字化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预算3,000,000.00元,2022年支付1,182,558.40元。该项目完成了楚雄州博物馆序厅95.23平方米LED大屏及配套软件、视频,建成了一个86.97平方米电子沙盘。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我馆数字化陈展水平,达到现代博物馆数字化保护与利用展示要求。
3.楚财教〔2023〕8号楚雄州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与利用项目资金1,038,800.00元,项目总投资预算1,5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底项目基本完工并通过初验,预计于2024年完成终验及审计等工作。该项目完成了馆藏精品文物的数字化采集与加工,包括三维、平面采集及民族服饰的环拍采集(共计334件套)、数字资源管理系统、藏品管理系统、民族服饰360度环拍、系统服务配置环境、珍贵文物藏品专题页、3D拍照换装系统、云服务环境配置、知识产权10项内容,该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我馆馆藏珍贵文物的保护及利用能力,体现了文物数字化保护的优势和科学性,具有试验性、探索性和开创性,符合省文物局相关要求。
4.楚财教〔2023〕46号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州级配套专项资金120,000.00元、楚财教〔2023〕6号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280,000.00元、楚财教〔2023〕9号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中央运转补助资金及楚财教〔2023〕191号调整免费开放资金1,592,762.92元,合计1,992,762.92元用于纳入免费开放补助范围的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等相关支出。保障博物馆馆区绿化保洁及4A级景区日常管护工作;保证临时工工资的发放,做好馆区职工的培训,为观众提供免费义务讲解;做好消防安全维护工作,切实保障博物馆文物安全、观众安全。2023年我馆全年共组织接待观众33万人次,完成接待讲解工作711场次;年开放340天,认真落实《博物馆条例》,参照云南省博物馆和部分州市的做法调整开放时间,恢复每周一闭馆制度,组织讲解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讲解员队伍素质和水平。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科技活动周等节纪念日举办丰富多彩的社教活动25场次;观众满意度在98%以上。精心策划系列展览。一是在吉林省延边博物馆、山东滨州博物馆等地举办“楚雄历史文化展”“霓彩彝裳——中国彝族服饰精品展”外展5个。二是引进上海嘉定博物馆“中国科举文化展”等展览4个。三是组织开展“东方人类故乡—楚雄”、“金沙水拍云崖暖—红军长征过楚雄”、“声名‘雀’起—绿孔雀科研与保护教育展”等流动博物馆展览14场。
5.楚财教〔2023〕46号楚雄州博物馆事业发展与运行补助经费450,145.00元、楚财教〔2023〕191号调整楚雄州博物馆事业发展与运行补助经费45,000.00元,合计495,145.00元主要用于补助维持楚雄州博物馆正常运转,保障博物馆绿化保洁、消防安防、水电的正常运转;完成“声名‘雀’起—绿孔雀科研与保护教育展”的制作;完成彝族厅二楼9套彝族服饰加装独立转台并更换模特,让模特360度自动旋转,使彝族服饰得到全方位地展示;完成《楚雄文博工作汇编》2022年年报编印。
6.楚财行〔2023〕85号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正常活动的开展,满足党建需要。
7.楚财教〔2023〕134号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经费205,206.58元,总预算300,000.00元,该项目完成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汇总文物线索资料,初步编写完成此项建设工程的田野考古调查勘探情况报告,加强建设工程沿线的文物保护工作。项目用于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提升我馆的文物保护与利用水平,2023年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与利用工作尚未完成,因此结转94,793.42元至2024年继续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60,207.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2%。与上年相比增加5,983,130.89元,增长40.22%,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增加了几个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资金包括楚财教〔2023〕8号文下达的楚雄州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与利用项目资金1,038,800.00元;楚财教〔2023〕33号文下达的楚雄州博物馆基本陈列数字化建设项目资金6,790,516.22元;楚财行〔2023〕85号文下达的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3,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748,508.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8%。主要用于基本支出5,614,446.95元,包括人员经费5,259,615.40元和在职职工公用经费354,831.55元;用于项目支出12,134,061.74元,包括楚雄州博物馆基本陈列数字化建设项目资金6,790,516.22元、楚雄州博物馆序厅数字化项目建设1,816,837.60元、楚雄州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与利用项目资金1,038,800.00元、楚雄州博物馆事业发展与运行补助经费495,145.00元、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992,762.92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1,892.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605,395.70元(包括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587,395.7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5,000.00元,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3,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0,796.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1,101.41元;死亡抚恤340,569.0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30.36元为失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9,42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7,776.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5,462.40元,大病保险缴费16,18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03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505,183.00元以及发放职工住房补贴25,2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40,732.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609.5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42%,完成年初预算的9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6,12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58%,完成年初预算的80.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1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732.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609.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6,12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和批数比年初预算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相较预算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预算减少主要是公务用车保险采购有结余资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42,106.29元减少1373.72元,下降3.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34.28元,增长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08.00元,下降10.0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支出比2022年减少,2023年接待22批次128人比2022年接待22批149人减少21人。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增加是由于采购公务用车保险的结余资金差异。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大理白族自治州博物馆2批共15人到我馆进行“蝴蝶泉边好梳妆——白族服饰精品展”布展和撤展工作、滨州市博物馆1批3人到我馆进行“笔墨文心 丹青风韵——滨州市博物馆馆藏书画展”布展工作、上海市嘉定博物馆2批共8人来进行“中国科举文化展”布展和撤展工作、南昌市博物馆2批7人到我馆进行《洪州青瓷耀千秋——南昌市博物馆藏洪州窑精品展》布展和撤展工作、哈密市博物馆1批2人到我馆进行“丝路霓裳——哈密清代维吾尔服饰展”布展工作、普格县党政考察团1批17人赴我馆考察并开展座谈、红河州博物馆1批7人到我馆进行展览交流、普洱市博物馆1批6人来我馆交流博物馆展览相关业务工作、安庆博物馆1批15人到我馆进行“文物活化利用”工作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楚雄州博物馆属于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博物馆资产总额28,385,659.49元(净值),其中,流动资产463,600.71元,固定资产20,092,742.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829,316.22元(在建工程包括楚雄州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1,038,800.00元及楚雄州博物馆基本陈列数字化建设项目6,790,516.22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19,470,320.7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15,338.7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08,951.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086.95平方米,账面原值1,232,368.5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8,440.66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楚雄州博物馆的土地和房屋,除职工周转住房外均被政府下文划拨给楚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我单位无产权只有使用权,我馆所收缴租金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入账,缴税后全额上缴国库。出租出借的房屋包括:(一)2023年划转产权和使用权的经营性房产296.7㎡,2023年仍由我馆管理及收租。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将州级单位国有资产(第一批)无偿划转至州属两大集团公司的批复》(楚财资〔2022〕101号)文件,2023年将产权在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并由博物馆管理使用的2幢临街商铺无偿划转至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下的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是鹿城南路497号铺面(2023年租金32,548.00元由我馆收取并上缴国库)、鹿城南路487、489、491、493、495号铺面(2023年租金23,278.00元由我馆收取并上缴国库)、鹿城南路499、501、503号铺面(未出租)。(二)我馆无产权只有使用权的经营性房产目前一共438.86㎡,包括鹿城南路469-1号铺面、469-2号铺面、473号及475号铺面、477号铺面、479号及481号铺面、483号及485号铺面2023年已经全部出租,收到租金90,640.00元。(三)我馆位于鹿城南路505号的1套2层职工周转住房面积181.56㎡,周转房产权未登记、未移交权属资料,产权属博物馆,2023年经过测绘和评估后该房产补入我馆固定资产账,2023年已经收取全额租金4,800.00元。(四)我馆已经出租的转经营餐馆的职工周转住房合计1,169.83㎡,周转房产权未登记、未移交权属资料,产权属博物馆,2023年经过测绘和评估后该房产补入我馆固定资产账,2023年收取全额租金73,500.00元。以上出租房产租金收入合计224,766.00元,缴税后剩余208,440.66元已全额上缴国库。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51,799.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43,849.1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41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5,415.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人员支出:包含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非统筹发放退休人员补贴、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公用经费等。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45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