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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5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4-0920004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5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20日
  • 文号:
  • 主题词:

A

公开

楚财人函〔2024〕8号

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候玉琼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州级财政资金对城市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已交楚雄州财政局牵头办理。经与州住建局、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州委州人民政府高位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县城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生活的家园,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贯彻落实<关于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指导意见>责任方案的通知》,对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大力提升县城规划建设品质,着力提升县城现代化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活力和竞争力,持续打造和谐宜居、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新县城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细化了具体事项、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统筹推进全州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

二、姚安县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情况

2023年,姚安县住建局投资1.49亿元实施了姚安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将安置小区雨污管网改造纳入项目一并实施,截至目前已完成东街1、2组、4组10组、南街6、7、9组雨污水管网建设,正在实施东街3、5、7组雨污管网建设,预计年底实施完毕,计划7月底启动实施南街5组、西街10组、苏家湾、程家桥、胡家屯安置小区雨污管网建设,通过排水防涝项目实施,姚安县城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小区群众居住环境将得到有效提升。同时,县财政局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个资金205万元,对4个安置小区道路硬化、排水处理、太阳能路灯、停车场、自来水等基础设施进行了完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此次在你们建议案中反映的城市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有短板问题在全州具有普遍性,栋川镇13个安置小区中仅4个小区基础设施虽然按县级财政奖补一事一议方式进行了筹资建设,已尽了最大努力,但仍有较大的资金缺口,群众关注,民生关切,我们也应及时回应,逐步加以重视和解决。

鉴于目前州县财力薄弱,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我们当前保障能力不足的矛盾异为突出,更为严重的是目前国家、省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支持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变化,我州不在中央、省支持范围,关闭了我们传统的向上争取解决资金不足这一主要途径,我们也应正视现实,经我们与州住建部门、姚安县政府等沟通会商,拟做如下打算:

一、树立信心,转换思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3〕47号),我省原则上不得在棚户区改造领域实施新建、改扩建、购置类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5号),国家仅支持超大特大城市及具备条件的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进行城中村改造,我州不属于城中村改造的国家支持范围,也不能再通过棚改政策进行城中村改造。此类项目也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支持范围。同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州县财政保障困难,“财政收支增长难、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债务防控难、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弱“问题十分严峻,除争取上级支持外,州县财政无财力支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但是,我们也不能就此悲观失望,相反要正视困难,转换思路,树立信心,从其他途径想办法加以逐步解决。当前,主要考虑从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着力,解决筹资渠道的问题。

二、以县为主,创新融资。下步,按县域经济以县为主的属性,我们将创新投融资机制,根据公益类、准公益类和经营性项目的不同特点,由县人民政府研究尝试对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项目建立期限匹配、渠道多元、财务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其中,公益类项目重点通过争取中央资金和安排省州县财政资金等方式做好资金保障。准公益类项目注重发挥政府有效精准投资“杠杆撬动”和“放大效应”,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经营类项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政府与村民、社会力量改造资金共担机制,积极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等多主体参与,积极创新安置模式,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通过可持续运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

三、州级多方争取,多渠道寻求帮扶补助。一是从推进城中村改造等方面靠政策要求,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等,寻求对西部有可能突破的条款上积极申请,从中央补助和财政资金安排方面争取上级支持,并通过专项债、姚安县国有企业股权资金合作融资方面着力;二是结合新形势,就云南省发行城市更新基金和政策性开发性“资本金贷款”等方面进行改革尝试融资,筹集建设资金;三是在有可能的情况下,2025年从州级、县级层面重新包装基础设施项目,分块分类申请上级资金支持。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也期待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2024年 8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文华 0878-3112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