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2024年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楚州财政局共承办提案55件其中:单独办理或牵头主办8件(包含重点、优秀提案1件397),续办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办复为B类4件(056、073、295、429),协助其他单位办理47件。单独办理或牵头主办的提案中,涉及经济建设类7件、生态文明建设类1件。反映问题办复为A类的5件,占主办件的62%;办复为B类的3件,占主办件的38%;办理结果为公开的1件;办理结果为不公开的7件。所有提案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均按时按质办理答复完毕,并通过“数字政协平台”回复每位政协委员。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办理责任。一是及时成立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牵头负责2024年提案办理工作,局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协调员,负责对外联络和内部协调,业务科室明确1至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承办工作。二是及时交办部署,制定下发《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保障2024年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三是及时安排部署,召开局内提案交办工作会议,会议上认真分析每件提案,将办理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结合工作重点、财政政策要求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对于国家有政策支持又有解决条件的,积极予以解决;对暂时无法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待满足条件时,尽快解决答复,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加强沟通,组织所有承办科室和相应的分管局领导进行提案办理讨论,拟定初步办理方案,并由承办科室分别主动联系政协委员,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对财政工作意见,全面了解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背景,将工作关口前移,做好解疑释惑。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一是严格内部办理制度。认真组织承办科室学习提案办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明确职责,规范办理程序。二是严格限时办结。区分对待主办、协办的提案。对主办、协办提案的办理时间节点分别作出明确规定,严格办理时限。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将提案办理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未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扣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引起各承办科室的重视。
(三)强化跟踪督办,提高办理质量。一是坚持督查督办。由办公室牵头,安排专人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督促和协调,按照时间倒逼的要求,采取动态督查、定期提醒等方式加大督办催办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对于政策允许、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力求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对于因受政策、财力、物力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列出时间表,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于涉及政策规定或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诚恳向政协委员说明情况,努力实现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四)突出带动结合,增强办理实效。一是将办理工作与推进财政、金融、国资工作相结合。对集中反映、涉及面广、单靠一个科室难以全面办理的重点或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找准问题实质,通过调研及时发现财政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积极采纳委员提出的合理提案,做到解决问题与工作推进相互促进,使办理工作常办常新。二是将办理工作与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相结合。把办理提案当作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局领导深入一线面商办理的规定,主动加强与委员直接联系,每件提案在正式答复前,均按照“初稿征询、定稿反馈”的要求,进行不少于2次联系沟通。切实做到对能解决而没解决的不放过、对暂时解决不了但没解释清楚的不放过、对委员不满意答复的不放过,将承诺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工作中。三是将办理工作与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相结合。通过提案的办理,深入基层听民意、察民情,使提案办理成为畅通诉求渠道,把握人民群众需求的重要途径;同时,积极探索从预算安排、政策扶持等体制机制层面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民生长效机制,着眼于从根本上帮民困、解民忧,真正体现理财为民、用权为民职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将按照州政协的指导与要求,认真查找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多与委员沟通,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努力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明确提案办理复文分类。明确提案所提内容能否解决,是否有政策支持,是否已采取措施,能否出成效等,再根据实际情况对提案复文进行分类。二是加强提案的续办续复工作。加强对复文为B类提案的督办,对已经有政策依据或资金部分已有预算的遗留提案进行续办,承办科室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再梳理、再分析,针对提案内容再次办理答复,确保每一个提案都能落到实处。
楚雄州财政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