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民政厅关于2024年度—2026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2024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民政厅联合确认,现将2024年度—2026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昆明市慈善总会
2.云南圣爱中医基金会
3.曲靖市陆良县卓尔教育发展基金会
4.云南连心社区公益基金会
5.云南中道公益基金会
6.云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
7.云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8.云南养瑞尚善公益基金会
9.云南省公安民警优抚基金会
10.大理祥云育才教育发展基金会
11.易门县阳光公益慈善中心
12.玉溪华宁红山文化基金会
13.楚雄元谋远平教育发展基金会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