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楚雄州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依法治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楚雄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增强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着力提升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一、围绕一条主线,谋划财政法治建设新篇章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管理服务全过程,为财政改革发展大局提供法治保障。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议题,纳入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和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第一议题”,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切实做到学通弄懂,深学笃用。
二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及时印发《楚雄州财政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组织全州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全省财政系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视频宣讲和州财政局组织的宣讲报告会,同时通过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邀请专家学者解读、开展集中宣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
三是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治楚雄”“法治政府”建设财政保障责任,按照全面依法治州、“八五”普法工作五年规划,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计划,修订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主要领导自觉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责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带头学法,把学习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年度财政干部培训和“万名党员进党校”的重要议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财政法治氛围更加深厚。
二、突出四项重点,依法履行财政法治建设职能
一是全面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以落实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为抓手,按照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将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上,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策,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不断健全完善财政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做好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题材料和上报州政府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文书、拟签合同协议、采购文件等文稿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促进财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组织相关政策文件制发科室对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财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开展自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复核工作,为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提供政策法制保障。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法律顾问单位荣楚律师事务所的衔接,涉法事项都由聘请的资深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为财政依法行政、规避法律风险提供了有效支撑。
三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大事大抓,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和班子年度工作计划,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按要求将抓好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述职内容,主要领导按要求向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开展述法工作。严格落实年度普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根据省州普法办相关要求,及时制定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把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要求落实在财政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围绕财政“八五”普法规划的推进落实,做好迎接中期考评各项工作。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定位,致力打造“满视野、全覆盖、零距离”的财政普法宣传教育体系,在局机关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片、法治宣传标语,在显目位置设置宣传展板,制作“全面从严治党”宣传专栏、“财政国资金融”知识学习专栏,在财政工作群向财政干部普及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结合财政干部培训、行政执法岗位培训、财会人员后续教育、预决算布置会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培训,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做到了财政法治宣传常态化。
四是全面加强依法理财。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推进财政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紧紧围绕财政改革和发展大局,积极开展财政经济预测分析,建立财政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完善财政应对突发事件反应机制,进一步强化财政综合管理和宏观调控职能作用,确保了各项财政政策有效实施,提高了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机制,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改革预算编制方法,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坚持做到年度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及年终决算按照法定程序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严格执行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方案,定期向州人大常委会和人大财经委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强化了财政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制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效。完善财政投入管理机制,推进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同时,按照“收支并举、内外并重”的原则,围绕财政收支活动,切实加强了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监督,深入开展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了各种财政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各项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健全三项机制,强化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一是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始终把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改革发展的重要位置来抓,切实加强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切实做到与财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是健全推进落实机制。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完善制度建设。适时召开内部控制委员会会议,组织对局内部控制有关制度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制定《楚雄州财政局议事决策机制》《楚雄州财政局机关“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分级授权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审议的议事决策范围,坚决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所有财政重大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动内控工作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同时,根据上年度依法治州工作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本着主动认领问题的态度,对标对表,逐项细化涉及财政职能职责的具体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做到任务不缺项、责任不落空,有效确保了财政依法治州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肩、落实到位。
三是健全教育培训机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度财政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普法主体和普法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第一议题”抓实学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行政执法队伍这个重点,抓住法制科室建设这个核心,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加强岗位普法教育培训力度,在积极参加省财政厅和州级相关部门组织的法治培训的同时,主动创新培训模式、丰富培训内容,借助干部职工会、财政业务培训会、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万名党员进党校”、文明单位创建等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宣传培训;认真执行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方式组织集体学法,运用“小专家”讲、“小课堂”学、“全面从严治党宣传专栏”和“财政国资金融知识学习专栏”宣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推动财政干部学法经常化;认真执行财政干部旁听庭审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网上观看旁听庭审活动,用“以案释法”的形式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普法工作深度融会,着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注重依托财政门户网站、财政微信公众号及新媒体,及时开展权威准确财经法律法规解读,构建了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普法网络。
楚雄州财政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