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楚雄州州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楚财规〔2023〕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更好地理解《办法》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2021年7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中小企业促进实施细则的通知》(楚政通〔2023〕5号)中均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帮助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开拓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为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和规范楚雄州州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在引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州财政局会同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办法》。
二、主要框架
《办法》共六章19条。
(一)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制定的政策依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定义,资金管理使用原则及程序。
(二)第二章职责分工共2条。明确州、县市级财政部门与工信部门的职责。
(三)第三章支持范围及方式共4条。明确专项资金要与中央、省补助资金错位,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象和方式。
(四)第四章预算管理共4条。一是明确建立专项资金动态项目库;二是明确项目的申报、审核、公示、分配、审批、拨付、结转等程序和规定。
(五)第五章绩效及监督管理共3条。明确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验收评估相关要求,以及应当及时收回相关资金的行为。
(六)第六章附则共2条。明确政策有效期及解释权。
三、重点内容
《办法》主要就州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支持方式、预算管理、办理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一)支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2.支持企业技术创新;3.支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延链补链强链、产业基础能力提升;4.支持建设完善全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5.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6.支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7.经州委、州人民政府明确的其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事项资金。
(二)支持方式。专项资金采取直接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
(三)预算管理。专项资金以项目法分配为主,建立专项资金动态项目库,支持项目从项目库中择优筛选。
(四)办理程序。专项资金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上公开发布年度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或实施方案等,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实地核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结果公开等全过程网上公开办理。
四、实施期限
本办法实施期限为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满后,州财政局会同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综合评估,按程序确定是否延长实施期限或取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