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2022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现将州财政局2022年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案办理基本情况
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闭会后,州政府、政协楚雄州委员会交由我局(含州金融办)承办的提案共70件。其中:单独办理或牵头主办16件,协助其他单位办理54件。单独办理或牵头主办的提案中,涉及经济建设类9件、社会建设类3件、生态文明建设类4件。反映问题办复为A类的10件(81号、91号、94号、97号、112号、336号、370号、447号、448号、449号),占主办件的62.5%;办复为B类的5件(93号、96号、98号、99号、369号),占主办件的31.2%;办复为C类的1件(445号),占主办件的0.62%;办理结果为公开的9件(91号、93号、96号、97号、98号、99号、112号、369号、370号);办理结果为不公开的7件(81号、94号、336号、445号、447号、448号、449号)。所有提案我局均按时按质办理完毕,限时办结率达到100%。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采取主动与委员联系,保证办理过程中领导参与、部门参与、委员参与;坚持办前见面,听取委员意见,找准问题症结;办中联系协商,让委员了解办理过程,明白办理难点,确保面商率100%;坚持办后反馈,充分了解委员评价,总结经验,促进工作推进,使问题解决率稳步提升,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办理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协调员,负责对外联络和内部协调,业务科室明确1至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承办工作。二是及时交办部署。局领导及时安排,认真分析每件提案,将办理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结合工作重点、财政政策要求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对于国家有政策支持又有解决条件的,积极予以解决;对暂时无法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待满足条件时,尽快解决答复,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主动服务沟通。组织我局所有承办科室和相应的分管局领导进行提案办理讨论,拟定初步办理方案,并由承办科室分别联系政协委员,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对财政工作意见的提案,充分了解政协委员提出提案的背景和意图,将工作关口前移,做好解疑释惑。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一是严格内部办理制度。认真组织承办科室学习提案办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明确职责,规范办理程序。二是严格限时办结。区分对待主办、协办的提案。对主办、协办提案的时间节点分别作了明确规定,严格办理时限。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将提案办理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未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扣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定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引起各承办科室的重视。
(三)强化跟踪督办,提高办理质量。一是坚持督查督办。由办公室牵头,安排专人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督促和协调,按照时间倒逼的要求,采取动态督查、定期提醒等方式加大督办催办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对于政策允许、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力求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对于因受人力、财力、物力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列出时间表,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于涉及政策规定或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诚恳向政协委员说明情况,努力实现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四)突出带动结合,增强办理实效。一是将办理工作与推进财政、金融工作相结合。对集中反映、涉及面广、单靠一个科室难以全面办理的重点或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找准问题实质,通过调研及时发现财政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积极采纳委员提出的合理提案,做到解决问题与工作推进相互促进,使办理工作常办常新。二是将办理工作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把办理提案当作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局领导深入一线面商办理的规定,主动加强与委员直接联系,每件提案在正式答复前,均按照“初稿征询、定稿反馈”的要求,进行不少于2次联系沟通。切实做到对能解决而没解决的不放过、对暂时解决不了但没解释清楚的不放过、对委员不满意答复的不放过,将承诺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工作中。三是将办理工作与社会民生相结合。通过提案的办理,深入一线听民意、察民情,使提案办理成为畅通诉求渠道,把握人民群众需求的重要途径;同时,积极探索从预算安排、政策扶持等体制机制层面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民生长效机制,着眼于从根本上帮民困、解民忧,真正体现理财为民、用权为民职责。
三、委员意见反馈情况
我局的提案办理工作得到了政协委员的认可,委员满意率达到100%。委员在肯定我们工作的同时,也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一是不断完善提案办理方法,做到办理工作科学合理;二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更多有利于地方发展的财政政策、项目;三是加强统筹,加大投入,规范项目经费使用,提高使用效益;四是做好统筹协调,形成金融风险防控合力;五是接受人民监督,从源头上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
四、存在问题
在提案办理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上级的要求和委员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与更高标准相比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因素影响较大。政协委员提出的一些涉及全局性、综合性、前瞻性的提案,出发点是好的,但有些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财政政策有一定差距,部分委员往往对此类答复不能够完全理解和接受。二是财力制约较为突出。由于目前我州财政较为困难,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政府偿债压力巨大,财政收支难以平衡,加之预算编制提前于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预算方案调整严格受限,部分问题很难在当年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提案办理多以取得委员理解接受为主。三是面商协调存在难度。各位委员身处工作一线,来自社会的不同阶层、行业领域和县市,地域跨度大,行业涉及面广,加之日常工作较为繁忙,往往出现多次联系也难以统一面商时间的问题,影响了办理归档进度。
五、下步工作
我们将严格按照上州政协的指导与要求,认真查找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多与委员沟通,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努力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明确提案办理复文分类。明确提案所提内容能否解决,是否有政策支持,是否已采取措施,能否出成效等,再根据实际情况对提案复文进行分类。二是加强提案的续办续复。加强对复文为B、C类没有条件解决的提案进行梳理,对已经有政策依据或资金部分已有预算的遗留提案进行续办,承办科室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再梳理、再分析,针对提案内容再次办理答复,确保每一个提案都能落到实处。
楚雄州财政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