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2023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23年由州财政局承办的政协提案已圆满答复办理完毕,现将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闭会后,州政府、政协楚雄州委员会交由我局(含州国资委、州金融办)承办的提案共44件。其中:单独办理或牵头主办13件,复办2件(093、099),协助其他单位办理29件。单独办理或牵头主办的提案中,涉及经济建设类13件、文化建设类1件、生态文明建设类1件。反映问题办复为A类的9件,占主办件的60%;办复为B类的6件,占主办件的40%;办理结果为公开的14件;办理结果为不公开的1件。所有提案我局均按时按质办理完毕,限时办结率达到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楚雄州财政局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牵头负责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局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协调员,负责对外联络和内部协调,业务科室明确1至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承办工作。二是及时交办部署。下发《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保障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及时安排部署,召开局内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会议上认真分析每件提案,将办理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结合工作重点、财政政策要求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对于国家有政策支持又有解决条件的,积极予以解决;对暂时无法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待满足条件时,尽快解决答复,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主动服务沟通。组织我局所有承办科室和相应的分管局领导进行提案办理讨论,拟定初步办理方案,并由承办科室分别联系政协委员,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对财政工作意见的提案,充分了解政协委员提出提案的背景和意图,将工作关口前移,做好解疑释惑。在提案办理过程中,采取主动与委员联系,保证办理过程中领导参与、部门参与、委员参与;坚持办前见面,听取委员意见,找准问题症结;办中主动联系委员协商、沟通,让委员了解办理过程,明白办理难点,确保面商率100%;坚持办后反馈,充分了解委员评价,总结经验,促进工作推进,使问题解决率稳步提升,委员满意率达到100%。四是坚持督查督办。由办公室牵头,安排专人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督促和协调,按照时间倒逼的要求,采取动态督查、定期提醒等方式加大督办催办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五是加强统筹协调。对于政策允许、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力求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对于因受人力、财力、物力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列出时间表,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于涉及政策规定或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诚恳向政协委员说明情况,努力实现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三、下步工作
将严格按照上州政协的指导与要求,认真查找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多与委员沟通,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努力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明确提案办理复文分类。明确提案所提内容能否解决,是否有政策支持,是否已采取措施,能否出成效等,再根据实际情况对提案复文进行分类。二是加强提案的续办续复工作。加强对复文为B类提案的督办,对已经有政策依据或资金部分已有预算的遗留提案进行续办,承办科室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再梳理、再分析,针对提案内容再次办理答复,确保每一个提案都能落到实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