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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0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3-1101007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05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01日
  • 文号:
  • 主题词:

                                                  分类(A )

                                                           公开

                               楚财政函〔2023〕1号

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05号提案的答复

武定县政协委员小组:

您组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武定县脱贫攻坚期间州级层面配套拨付和扶贫债务化解的提案》,(第005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恳请州委、州政府帮助协调落实省州配套缺口资金的答复。

武定县在2021年被确定为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是原来全省27个深度贫困县之一,也是全州唯一个国家重点帮扶县。我们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武定所需、州级所能”,多措并举统筹整合各方有效资源,做到政策资金向重点帮扶县倾斜,全力支持武定县做好相关工作,过渡期5年继续实施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州级财政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继续对武定县倾斜支持。2019年安排武定县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0万元,占州级可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315万元的53.68%、2020年安排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00万元,占州级可统筹分配6,500万元的50.77%。转入过渡期后,州级财政2021年下达武定县财政衔接资金1,089万元,占州级衔接资金6,500万元的16.76%;2022年州级财政预算州级衔接资金6040万元,剔除2022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债务利息871.12万元,预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下奖补资金1,500万元,资金绩效评价及相关考核结果应用1,000万元后,下达武定县州级财政衔接资金970万元,州级财政安排至武定县资金已占州级财政可调控资金的34%。2023年1—8月,下达武定县财政衔接资金28164.5万元,占全州财政衔接资金113378.79万元的24.84%。其中:中央资金19689.02万元、省级资金7854.48万元、州级资金621万元。

二、恳请州委、州政府将每年征收的涉及我县乌东德电站的水资源费州级共享20%部分(1161万元)返给武定的答复。

今年以来,乌东德水电站缴纳水资源费1.9亿元,其中:中央1904万元,省级5711万元,州级3808万元,县级7615万元(武定2393万元,元谋5193万元,永仁28万元)。根据现行的财政体制和管理规定,同时考虑到跨区域水电站涉及多个县,从维持政策稳定和加强州级统筹的角度考虑,无法调整。

1.政策依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云财综〔2010〕86号)规定:“收到缴费人缴纳的水资源费后,按1:3:2:4比例分别划解到中央、省、州(市)、县(市、区)财政”。

2.州级统筹度下降。按照目前下发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逐步提高省级收入分享比例,增强省级统筹调控能力”,州级可统筹资金较少,若政策性资金继续分配到县,州级重点项目将无法进行保障。

3.造成政策的不稳定性。乌东德涉及武定县、元谋县、永仁县3县市,观音岩水电站涉及大姚县、永仁县2个县。若对武定县实施特殊政策,存在对其他县市的资金分配不公平。

另外,乌东德水电站留抵退税期已结束,经与昆明市协商过渡期比例后(楚雄州在省内的分享比例为47.49%,其中:武定15.4%,元谋31.91%,永仁0.18%),从8月份开始企业将开始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将对地方收入形成有力支撑。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023年9 月 1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勇 0878-3131273)